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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29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月2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宁武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4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高度重视、虚心接受、全面认领,立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的4方面12项28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整改要求。

  宁武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扛起落实整改工作的政治任务和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来,做到全面认领、责任明确、坚决整改。

  (二)高位推动,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宁武县公安局党委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茂文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刘新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主动认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内容、措施、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党委书记杨茂文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定期听取、督促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4次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亲自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全力以赴抓好整改。

  (三)真抓实干,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坚决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抓住关键问题、紧盯工作重点,统筹把握、逐项办理、整体推进,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解决、提出意见得到落实。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明确对每个问题“对号入座”、深刻剖析、逐一对账销号,在推动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的基础上,着重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构建长效制度机制,力求治标、治本,把巡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水平的强大动力,用实际行动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号,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梳理出28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 关于“2022年以来,局党委只在2022年10月25日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过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没有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未开展过相关交流研讨”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2月21日、3月18日、4月8日、5月7日组织召开四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努力方向和措施,并补学了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全会精神,会上班子成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二是2024年,已按照县委关于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要求,制定了学习计划,并按照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三是今后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每年度学习计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学习。

  2. 关于“推动基层执法构建快速有力的新时代格局还有一定差距”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5月24日、6月14日组织各派出所开展两次集中学习培训会,对“九小场所”日常安全检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学习,厘清各部门职责,防止在检查中出现交叉错位问题,并深入学习了《山西省消防条例》。二是制定印发了《宁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动民爆大队、凤凰派出所检查“九小场所”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按照方案内容对辖区内“九小场所”开展摸底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九小场所”235家次。

  3.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要求还有不足,经常性、针对性、有效性开展警示教育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要求,2024年5月23日,组织全体民辅警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政工部门对29名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刘建春部长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讲解,全体民辅警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对全体民辅警进行了警示教育;6月19日,局党委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观看了《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7月11日,除值班执勤外的全体民辅警观看了《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二是在学习期间,积极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三是及时对涉及我局民辅警违法违纪情况进行警示教育通报。

  4. 关于“2023年局党委组织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次数较少”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中列入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同时安排各党支部同步进行学习,目前已通过4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将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学完。二是今后将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中,并及时组织学习。

  5. 关于“推进公安部“清风2023”专项行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2024年,宁武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清风2024”专项行动,广泛收集情报线索,严打涉赌违法犯罪,将期限延长至6月30日,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行动期间,破获1起赌博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办理39起涉赌治安案件,行政处罚101人。二是对案件进行深挖扩线,尽全力确保战果最大化。三是在日常工作注意深挖线索,加大对重点场所和农村野外等易发生赌博行为的场所进行深入摸排,最大限度挤压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空间。

  6. 关于“深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用力不足,落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还有差距,在土地纠纷、房屋拆迁、劳动纠纷等复杂矛盾化解方面没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合力”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充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公安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安排部署开展了“查隐患、化纠纷、交朋友”专项行动和“三清”行动,发动全体民辅警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搭建警民连心桥,全面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建立村情日志台账,事无巨细了解属地各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形成工作日志,法制大队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隐患3201条,化解矛盾纠纷370起,交朋友2348人。二是整合基层派出所与基层法庭、司法所、乡(镇)政府、群众代表共同组建矛盾调解中心,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复杂矛盾纠纷和上访矛盾,及时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召集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组建矛盾调解中心14个,化解土地纠纷、房屋拆迁、劳动纠纷等复杂矛盾纠纷73起。

  7. 关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推进各项衔接任务落实还有不足,与市委要求的“村情户情清、职责任务清、帮扶政策清、工作成效清”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三个驻村工作队严格遵守驻村干部工作制度和职责要求,每周“五天四夜全脱产”驻村工作,集中学习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类帮扶政策,并逐户宣传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做精做细做实收支测算、“三账一本”、月度排查等各类工作台账,做到工作成效清。每月访遍一次建册户、脱贫户和在村一般户,做到村情户情清,通过逐户了解村民的家庭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及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驻村工作队根据各村村情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驻村帮扶计划。在推进村级治理方面,不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文件,有效提升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和工作队队员自身素质,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推进村民协商共治。在为群众办事服务、强村富民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作用突出。

  一是坝榆村工作队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帮助村民养老审核、手机交纳话费等14次;由于该村距离购物中心、银行、医院等较远,帮助行动不便的村民采购生活物品、接送等30余次;提供务工信息3次;协调种养殖保险公司1次;积极联系消费帮扶渠道10余次;经常帮助村民泵水、搬炭、倒垃圾、剥玉米等。在消费帮扶方面,积极帮助村民销售公鸡、猪肉、牛羊、玉米等农产品,使6户脱贫户家庭平均收入有所提高。

  二是馒头山村工作队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帮助村民咨询民政及医疗部门各类问题17次;由于快递网点离村较远,帮助村民收取快递110余次;帮助村民办理银行卡3次;提供务工信息2次;协调农机部门购买农机具1次;积极联系消费帮扶渠道50余次;经常帮助村民从事各类生活生产琐事。在消费帮扶方面,积极帮助村民销售鸡蛋、毛健茶、蘑菇、土豆、玉米等农产品,使11户脱贫户家庭平均收入有所提高。

  三是大庙村工作队在为群众办实事方面,帮助村民咨询民政及医疗部门各类问题15次;由于快递网点距村较远,帮助村民收取快递90余次;帮助村民办理银行卡5次;提供务工信息3次;协调农机部门购买农机具1次;积极联系消费帮扶渠道50余次;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修建简易桥1座;经常帮助村民从事各类生活生产琐事。在消费帮扶方面,积极帮助村民销售鸡蛋、蘑菇、毛健茶、土豆、大豆等农产品,使12户脱贫户家庭平均收入有所提高。

  8. 关于“个别职能部门在旅游旺季景区游客进山秩序管控还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力实施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持续打造“景中有警”特色旅游警务品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旅游的新期待新要求。依托东寨派出所芦芽山风景区警务室,成立景区安保指挥部,统筹推进旅游安保工作,制定下发《宁武县公安局关于加强“五一”假期景区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各景区派出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制定了本辖区景区安保方案,在旅游高峰期严格按照方案和预案开展好各项安保工作,助力宁武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在景区共投入安保警力1900人次,服务群众14000人次,提前化解可能引发涉旅舆情的矛盾纠纷11起。

  9. 关于“落实民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督促各涉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涉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部门、各岗位的民爆物品安全责任,组织全县涉爆人员签署《涉爆单位从业人员具结保证书》,具体责任到人。二是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清单,采取实地查看、实物核对、台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用12座民爆物品储存库的“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安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查企业基本情况、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涉爆人员情况、储存环节、领用发放环节、运送环节,确保不遗不漏。三是通过“民爆服务云平台”网上巡查涉爆企业末端管控情况,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实行闭环管理,进一步促进企业增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自律意识。四是组织全县在职涉爆从业人员参加忻州市公安局组织的七期培训学习,新训人员59人,复训人员386人,强化了涉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五是督促组织涉爆企业制定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的标准,指导12座在用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圆满完成上半年应急演练活动12次。

  10. 关于“推进网络安全等级化管理还有不足”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组织网安民辅警学习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级保护基本知识概念》《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二是每月对本地各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行2次检查。今年以来,共检查本地75家企事业单位,下发17份《网络安全整改通知书》,目前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对县能源、电力、媒体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网络管理监管力度,每月最少进行1次检查。今年以来,共监督检查华润电力(宁武)有限公司、融媒体中心、人民法院等重点领域企业单位35家次,发现25条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11. 关于“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距离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局面还有差距”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6月21日,组织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烟草专卖局召开行刑衔接工作座谈会,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案件信息,研究分析食药知识领域违法犯罪形势,并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成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开展联动工作。二是完善了联动机制,加强了各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打击合力,会后联合印发了会议纪要。三是第二季度各成员单位开展了1次联合行动,今后每季度将开展1次联合行动。

  12. 关于“2022年和2023年未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分管所、队、室负责同志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5月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则,5月15日印发《宁武县公安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细则》(宁公党【2024】11号)和《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任务分类分解细化,责任压力传导到各牵头领导、各责任部门,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今年5月份,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茂文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是今后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等任务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并梳理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及从严管党治警责任清单等相关内容,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13. 关于“对建设清廉忻州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刻,推进清廉公安建设力度还不够”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5月11日,调整组建宁武县公安局全面建设清廉宁武工作专班,并印发了《宁武县公安局调整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专班人员的通知》。二是已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党委会议议程,制定了《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清单中已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5月7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成员分工。三是今后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任务要求开展好工作,始终坚持抓党建和抓业务同步谋划、一体推动。

  14. 关于“党委班子成员分工不够明确”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5月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党委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宁公党【2024】9号)。

  15. 关于“党政工作会议不分,以党委扩大会代替党委会”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根据党政工作需要和性质,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2024年1月至今,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分别召开10次。2023年11月17日开始已分别做好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会议记录,每次党委会后均编发会议纪要,已编发12期党委会会议纪要。

  16. 关于“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专门设立考核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进一步完善细化《考核方案和细则》。二是明确“月督导、季分析”具体项目,由考核办牵头,严格按照方案细则,每月通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通报考核排名情况,根据工作情况和考核排名,局党委及时督导检点,排名靠前的部门负责人在党委扩大会上作经验介绍,考核落后的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此项工作常态化进行。

  17. 关于“落实裁决未执行行政拘留人员送拘完成进度缓慢”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强力推进裁决未执行行政拘留人员送拘工作,对清理进展缓慢的单位,局党委督办推动,对效果不明显的,局党委及时约谈办案单位负责人。4月16日,全部完成裁决未执行行政拘留人员收拘工作。

  18. 关于“收取的工本费未及时上缴省厅、县财政局”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6月19日,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并印发了《宁武县公安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二是警务保障室牵头,各部门严格执行制度,每月底前将收取工本费汇总上缴至规定账户。

  19. 关于“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2023年度以前未入库的固定资产已全部入账。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宁武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20. 关于“在政府集中采购电子设备、印刷费、车辆运行费、油费等方面还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已按要求将前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全部进行了整改。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晋财购【2023】50号)的通知要求和《宁武县公安局财务支出管理制度》执行。

  21. 关于“维修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涉及的38项维修工程执行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二是今后严格执行每年度财政厅下发《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22.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5月21日,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的指导下,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领导同志参加,对照检查材料经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审核把关,主题为巡察整改并列明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相关单位与会领导一致认为民主生活会质量很高,对会前准备工作、对照检查材料、巡察整改措施以及整改进展等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召开好各年度民主生活会;政工部门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3. 关于“局党委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并且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讲一次党课,每月分别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今年以来各支部组织召开29次支部大会,支部书记讲党课16次,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20次,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集体学习66次。

  24. 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6月份,按照相关规定,将班子成员重新编到各支部,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杨茂文、刘新宇、巩俊峰编到机关支部,高如文编到东寨派出所支部,康向东编到凤凰派出所支部,张德编到刑警联合支部,宣文杰编到石家庄派出所支部,宫建忠编到看守所联合支部。

  25. 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不够合理”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6月份,已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的29名党员分流到其他基层党支部。其中食药侦大队、民爆大队各5名党员分流到刑警联合支部委员会,矿管大队、后勤保障中心、户政大队各3名党员分流到看守所联合支部委员会,巡警大队10名党员分流到凤凰派出所支部委员会。目前,各党支部党员均未超过50人。二是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宁武县公安局成立了中共宁武县公安局凤凰派出所支部委员会、中共宁武县公安局石家庄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余庄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东马坊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怀道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圪廖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阳方口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薛家洼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东寨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涔山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化北屯派出所支部、中共宁武县公安局西马坊派出所支部12个支部。

  26. 关于“各支部不同程度存在对重大事项及重要工作支委会无研究、无记录的问题”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二是要求各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支部工作规范》《新时代党支部工作规定》等规定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今后发展党员、处分党员、支部换届等重大事项及重要工作,要召开会议研究,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27. 关于“党委没有从政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存在“重安排、轻落实”的问题”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4月18日、5月7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18年巡察未彻底整改的问题以及本次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相关制度规定,班子成员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将党建工作列入重点考核项目,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三是政工部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列入今年学习计划,要求各支部每月组织学习2次。同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丰富组织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分散学习、外出参观、现场观摩、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深度和自觉性。四是今后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和日常监督责任,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和要求,做实做细监督检查“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28. 关于“抓巡察整改缺乏有效措施,整改第一责任人督促把关不严,持续跟踪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整改结果:一是4月18日、5月7日,召开党委会研究2018年巡察未彻底整改的问题以及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5月9日、5月28日、6月18日、7月2日分别在党委扩大会上安排部署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每次党委会均通报各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醒下阶段整改工作重点,督促及时高效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已将班子成员抓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在市委第六巡察组和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宁武县公安局党委带领全体民辅警经过不懈努力已将巡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巩固提高整改成效,推动整改成果转化,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宁武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紧盯不放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有力契机和重要抓手,强化巡察整改成果的综合应用,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已有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扭住不放,强力施策、持续用力,确保整改彻底。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追根溯源、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制度缺失,注重在扎紧制度的“笼子”上用功用力,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切实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公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管党治警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政治建警,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十指弹琴、统筹兼顾”,相互促进、融合发展,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严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锚定“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标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公安铁军,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宁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坚定不移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县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紧抓时代机遇、紧扣时代脉搏,坚持把改革创新、强基固本作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动力引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深化科技强警,推动数据警务、智慧警务赋能打防管控。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硬件设施,加快国产电脑配备使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培养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培训和案例分析,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巡逻防控机制,适时推进“智慧安防小区”等建设。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加强与群众沟通互动,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装备保障,配齐执法办案必要的警用装备、车辆和办公生活设施设备。优化警务运行机制,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不断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

  (四)扎实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

  始终牢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忠诚担当的政治品格、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有力的工作举措,忠实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围绕整改清单,结合主责主业,以打击、防范、服务为重点。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夏季行动”“打盗抢百日大会战”“清源断流2024”“昆仑2024”等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查隐患、化纠纷、交朋友”专项行动和“三清”行动,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当地。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景中有警”特色旅游警务品牌,全面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水平,着力维护安定和谐良好局面。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宁武县公安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坚决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推动公安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抓牢抓实抓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惠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宁武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50-4722008;电子邮箱:Nwgajbgs@163.com

                                                         中共宁武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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