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人工增雨(雪)防雹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人工增雨(雪)防雹在我县防雹减灾、增雨抗旱、森林防火、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作业用弹采用的都是实弹,难免有时会出现个别增雨火箭弹未完全爆炸而落向地面的情况,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为加强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年实施火箭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增雨(雪)和防雹作业。
二、作业范围为指定作业点(东寨镇二马营作业点、石家庄镇潘家湾果园作业点、薛家湾乡下白泉村作业点),影响范围为宁武县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点15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作业点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四、作业工具为WR系列拖车式增雨火箭和JFJ系列车载式增雨火箭。增雨火箭,具有火力猛,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以免弹壳飞溅伤人。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
五、若发现未爆炸的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烧、烤、敲击,要及时与县气象局或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宁武县气象局。
联系电话:0350-4723033
特此公告
山西省宁武县气象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