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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时间:2022-07-28       大    中    小     

  宁武县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

  公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和《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我县破产改制企业的失业职工,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且未享受过就业扶持政策。

  (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宁武县户籍,近五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意愿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2、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3、父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有相关失业证明的高校毕业生;

  4、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此前本县各部门已招用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现场报名

  按人员类型提供如下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大龄就业业困难人员: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证》、近期2寸红底照片4张,“4050”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2寸红底照片4张;(2)父母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社区和党群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失业证明。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2寸红底照片4张;(2)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3)非脱贫户需提供乡镇和村(社区)相关困难证明;(4)脱贫户需提供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有关证明;

  4、父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有登记失业相关证明的高校毕业生: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近期2寸红底照片4张;(2)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现在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3)相关失业证明。

  5、高校残疾人毕业生: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ロ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残疾证、近期2寸红底照片4张。

  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面试,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录取上岗。

  (三)公示及录用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8月1日。

  2、报名流程:报名人员到县人社局二楼 1号窗口报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根据报名先后顺序,决定录用人员,复印相关资料留档,等待通知。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工作部署要求,优先录用乡镇和社区就业工作站公岗人员,超出乡镇录用名额的人员按报名顺序递补。

  四、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月薪按照宁武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宁武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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