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2 大 中 小
关于宁武县第三批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确认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8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三批行政执法主体向社会公示:
1、宁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宁武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3、宁武县阳方口镇人民政府
4、宁武县东寨镇人民政府
5、宁武县石家庄镇人民政府
6、宁武县化北屯乡人民政府
7、宁武县新堡乡人民政府
8、宁武县西马坊乡人民政府
9、宁武县东马坊乡人民政府
10、宁武县圪廖乡人民政府
11、宁武县涔山乡人民政府
12、宁武县余庄乡人民政府
13、宁武县怀道乡人民政府
14、宁武县迭台寺乡人民政府
15、宁武县薛家洼乡人民政府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