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 知

 时间:2020-02-21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文件精神,拟在我县14个乡镇组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现面向全县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1.实施范围 

  全县14个乡镇实施。 

  2.实施环节 

  阶段托管:在2019年玉米(含高粱)桔杆还田及打捆、玉米、高粱、胡麻等粮食作物秋耕、2020年农作物春播、农田防护、秋收等环节进行托管。 

  全程托管:实施粮食作物从播种到收获全程托管试点。 

  3.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2020年我县生产托管计划实施面积为5万亩。 

  4.补助方式 

  资金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二、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组织(原则上优先2018年度生产托管实施项目中服务优良的托管服务组织)。 

  三、报名条件 

  经工商部门注册、农经部门登记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已颁发特别法人证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专业服务组织承担项目的,应该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服务组织要拥有与其服务内容、能力相匹配的农机作业能力和保防护能力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合作社机构健全,制度规范,财务账目完善。 

  四、报名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加注意见,携带有效证件到宁武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办公室报名审核。报名截止:媒体或政府网站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张润花 

  联系电话:15934289614 

                              

          

  宁武县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0221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