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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0-01-14       大    中    小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整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出春节期间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一、食品采购要细心。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做到“三查”,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二、食物储存有讲究。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后再食用。
  三、外出就餐要注意。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持有合法许可证件、食品安全信誉等级B以上的餐饮单位消费。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味。
  四、消费时要保存证据。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购物票据,以备追溯举证。外出就餐或购买到问题食品,要及时找商家维权。饮食后若出现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可疑食物样品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刘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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