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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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宁武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国,副主任闫凯亮、魏峥嵘、李文斌、王继宁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王继宁主持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张国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田植林、副检察长张建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巩文君,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负责人,不是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机关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候选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国传达学习了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拟定于3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苏栓斌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窦润玺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程耀文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杨瑞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