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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带队在宁武县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2-09-16       大    中    小     

  9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县开展《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宁武县委书记高建文陪同。

  检查组先后深入宁武县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宁化古城段建设工程、汾河源头水源涵养林——标准林、忻州市神达洁源环境科技集团东寨水净化有限公司以及汾河源头进行检查。

  在汾河源头水源涵养林——标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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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汾河源头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详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以及宁武县在汾河流域水资源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宁武坚持不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给予肯定。

  岳普煜指出宁武县要按照《条例》依法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提升全社会保护意识,推动汾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依法从严处理违法行为,真正让汾河流域“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李欣逸)

  编辑:吴光宇

  审核:杜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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