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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19-04-03       大    中    小     

  中共宁武县委办公室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委、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宁武县委办公室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24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宁武县委、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 

  第三条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山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负责全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扶贫开发措施、脱贫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四)协调各类专项扶贫工作。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开展全县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对口帮扶、结对帮扶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机关定点驻村帮扶工作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协调本单位党务、政务,督办落实党组议定事项;管理单位事务,协助办领导处理单位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文电处理、档案、值班、保密、会议组织工作,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承办干部(老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本单位后勤、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计生等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二)扶贫开发股。研究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规划、计划、负责专项行动计划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的制定;负责制定下达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减贫计划;组织协调脱贫攻坚项目储备、实施、监管和验收工作;协调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统筹整合各级涉贫资金方案报备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易地移民搬迁的规划、推进和落实工作;了解掌握贫困村提升(包括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交通、电力、网络、村卫生室、村文化广场、村集体经济破零等)的规划、推进和落实工作;协调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扶贫方面的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组织协调县直相关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三)指导监督股。指导各乡(镇)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制定全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认定办法和退出程序并指导实施;及时掌握乡(镇)减贫动态;负责统筹协调国家、省考核、评估、抽检等工作;协调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保兜底、残疾人扶贫、科技扶贫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监督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全县脱贫攻坚政策、任务、保障等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负责省、市、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协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涉贫信访、舆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第五条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 宁武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宁武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接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324日起执行。 

  办公地址 

  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350-4723505

  负责人姓名 

  辛继军 宁武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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