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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武县委办公室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信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局、室,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宁武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宁武县委办公室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4日
宁武县信访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宁武县委、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宁武县信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宁武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全县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信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承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信访局交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本局办理的信访事项。
(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重要信访事宜;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五)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职责。
(七)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
(八)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并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本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财务收支的预、决算草案,办理财务的收支和监督检查各项财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办理文、电、函、机要、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文印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负责全局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材料的起草。负责信访简报的编写,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负责全县信访数字的统计上报和全县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承办信访工作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机构、人员编制、人事劳资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退离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三跨三分离”)的重要信访事宜。承办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承担中央信访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承办信访事项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县复查复核业务工作。
编制2名,股级职数1名。
(二)案件督办股。负责省、市联席办和省、市信访局立案交办的初信初访初网案件的查办。负责上级有关部门转交的重要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的查办。负责本局立案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的受理和查办。负责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及网站平台需立案信访件的办理。负责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查办工作进行督导,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受理重要信访事项的查处进行督办。负责受理和查办信访案件的立卷及归档。负责督促推动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整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基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职责。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三)网络投诉来信办理股。负责对网上信访工作管理、指导、培训。负责制定全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群众来信办理等有关制度。受理和办理上级信访部门转交的网上信访事项。负责电话信访办理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局来信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对重要来信、网上信访事项以及电话信访进行督查督办。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报送有关领导阅示。处理群众通过网络、电话反映的信访突发事件,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处理。定期分析群众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情况,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通报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面向群众提供有关咨询指导服务,回复群众信访事项查处结果。指导全县各级办理好网上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第五条 县信访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职数3名。
第六条 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宁武县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开始施行。
办公地址
宁武县人民街09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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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周开胜 宁武县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