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 宁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项目 | 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 | ||
项目类别 | 许可 | ||
项目依据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359号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本辖区内具有资质的法人代表 | ||
办理条件 | 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有效证件 | ||
申报材料 | 场地资质证明,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专家组审核、评估资料,负责人合格证明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核、呈文上报 | ||
办理时限 | 资料齐全、具备条件,即时启文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办理结果状态 | 本单位为初审 | ||
办理部门名称 | 宁武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 ||
办理地址 | 宁武县煤炭大楼四楼 | ||
联系电话 | 4726199 | 邮编 | 036700 |
网上表格下载 | 可以 | ||
监督电话 | 4726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