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4 大 中 小
根据《宁武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宁武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职责、原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拖拉机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的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公路和客运事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路交通行业的地方性发展战略和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县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拟定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生产、交通科技教育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主管全县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路政运政的管理工作,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和进行监督;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四)主管全县公路交通运输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市场的管理;制定市场规划,建立市场服务体系,发布市场信息,监督市场经营行为。
(五)主管全县交通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汽车站规划管理、交通企业的资质审查、汽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运输车辆技术、车辆维护检测工作。
(六)主管公路路政、运政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公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动员和组织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公路紧急抢修工作;负责出租车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工作。
(七)负责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组织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八)组织全县公路交通技术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九)拟定道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十)负责全县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管理、指导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