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1、概述
宁武县煤炭工业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管理全县煤炭行业的工作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审查、年检管理,负责全县煤炭运销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审核管理工作。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煤炭局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抓安全、搞服务,争投资、上项目,煤炭行业正常运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年来,针对我县煤炭行业的实际情况,依照县煤炭工业局的职能,主动强化行业管理,重点对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的基本建设、非主体整合矿井的关闭、补偿资金的兑现、县乡转型发展资金补偿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我们通过召开集团领导办公会、被整合煤矿负责人办公会、乡镇分管领导办公会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20余条,有效促进了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兼并重组整合后,由省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批准保留24矿,目前已全部领取采矿许可证,相关建设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按照上级要求需整合关闭42矿,目前已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的有40矿,其余2矿因集团初设利用井口,未实施关闭;全县涉及兼并重组整合的矿井补偿资金已按照协议全部兑现;县乡转型发展资金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正在进行。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县煤炭工业局的主要职能,我们对基层煤矿和有关部门来局办理的相关事宜,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坚持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需要图纸、提供图纸,需要资料、提供资料,需要技术服务、提供技术服务,共提供各类信息300余条,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有效树立了煤炭行风新形象。
4、咨询处理情况
一年来,来局咨询处理的各类事宜共计360余条,咨询的主要内容是:资源整合补偿款到位情况,被整合煤矿债务情况,煤矿承担县、乡、村利益情况,煤矿基本建设情况,煤矿地质灾害情况,煤层赋存情况,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情况等等。我们对来局咨询事项的个人或单位,对所咨询的事宜进行归口管理,能够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需要局务办公会研究答复的研究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需要限期办结的,通知咨询人或单位限期办结时间。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资源整合过程中应交纳的国、地两税问题。由于省政府在资源整合过程中出台的涉税政策没有实施细则,税务部门无法对国务院的税收规定和省政府出台的涉税政策拿出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对资源整合中原采矿权人的应纳税比例很难掌握,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2)煤炭管理部门费用问题。2009年以前,煤炭管理部门经费来源由县煤炭局收取乡镇煤矿的企管费、矿管费中列支,2009年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后,所有的乡镇煤矿兼并整合为国有煤矿,经费来源无法执行原文件规定。煤炭管理部门自收自支职工工资无法保障,影响正常工作和职工的生活稳定,需由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