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 宁武县煤炭工业局 | ||
项目 | 开办煤矿 | ||
项目类别 | 许可 | ||
项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晋政办发[2002]4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开办煤矿的矿井改扩建审批的通知》,2002年9月16日晋煤行发[2002]440号关于印发《开办煤矿及矿井改扩建审批办法》的通知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资源在本辖区内,具备开办煤矿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 | ||
办理条件 | 提供各种有效证件 | ||
申报材料 | (1)开办煤矿企业申请审批登记表。 (2)县、市级煤炭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的文件,开办乡镇煤矿企业的还需提交资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的意见。 (3)省国土资源部门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准交付,国土资源部门对其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4)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地质报告。 (5)关小建大,能力置换方案。 (6)环境保护部门的评价报告。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启文上报 | ||
办理时限 | 资料齐全,即时启文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办理结果状态 | 该事项在本单位为初审 | ||
办理部门名称 | 行业管理股 | ||
办理地址 | 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四楼 | ||
联系电话 | 4723759 | 邮编 | 036700 |
网上表格下载 | 否 | ||
监督电话 | 4723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