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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忻市发[2009]26号),结合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发(2002)36号《关于宁武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设置宁武县财政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推进税制改革,加强税政管理,严格税收征管,健全地方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健全县、乡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进一步增强县级特别是乡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县乡开发园区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强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县、乡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制度等。

(三)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本级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稽查。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县乡财政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

(六)做好地方税收立法调查,负责提出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制定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县级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 (赠)款和全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县会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等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财政局设8个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研究财政政策,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政务公开、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查、保密、信访及政务值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县级部门小汽车编制核定及配备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日常事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培训教育;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规划,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

负责研究财政改革相关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土地、矿产资源收入等具体的非税收入管理;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编制完成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收费的立项和标准;负责编制全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和提出设立政府性目录基金的初审意见,承担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审核工作;承担彩票市场及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二)预算股

编制全县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并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承担上级对县的转移支付工作;负责办理上级与县年度财政结算;编制县级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县预算草案;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编制、批复、调整工作;办理县级预算追加事宜;拟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全县罚没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负责接受、保管、处置执法、执纪部门罚没物品,被撤销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县财政负担经费的大型会议展览、典礼等一次性活动购置的国有资产,县级临时机构利用财政拨款购置的固定资产,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封存、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物品。

编制1名。

(三)行财股

负责全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加与其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性经费的财务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所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负责所管部门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制定所管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所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编制1名。

(四)基建股。

承担基本建设、投资、工业、交通、煤炭、国土资源、环保、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牵头负责与县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承担有关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商品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绩效考评;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五)农财股

负责研究全县财政支农政策;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政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及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编制1名。

(六)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会同有关方面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七)企业股

承担全县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非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和财务会计信息的统计;研究企业收入分配政策和国有资本收益分配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县级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县级企业亏损补贴的核拨;研究提出全县企业发展和行业促进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提出中小企业专项财政扶持政策,并管理有关资金;参与制定全县产业政策。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八)监督检查股

负责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局机关各股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编制1名,股级职数1名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一)编制

县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10 名。

(二)职数

领导职数 科级: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股级5名。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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