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宁武县水利水保局
项 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项目类别:审批类
项目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由具有审查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组织对有关要求的单位进行审查,并根据取水的需求程度适时提出审查意见。
办理条件:1、符合水资源论报告书编制基本要求的规定。2、专家审查。
申报材料:1、审批申请书。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3、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意见。4、经审定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可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宁武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地址:宁武县凤凰西街水利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350-4726820
风上表格下载:不可以
监督电话:0350-472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