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宁武县水利水保局
项 目:取水许可
项目类别:审批类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县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申请人用水符合取水许可法定条件标准,应对取水地点、取水水源、年取水量、最大取水流、取水用途、取水和退水水质、计量设施的装置,节约用水、退水地点、废水处理退水量、水资源保护措施、验工验收,取用地下水的,还应对井深,井颈和井标,以及下水动态测提出的要求。
申报材料:1、填写申请书。2、工程建设项目简要说明。3、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4、取水许可预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承诺书或者其它文件。5、取水和退水对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
办理时限:20天
收费情况:审批机关核发取水许可证只收工本费,每套10元
办理结果状态: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装置计量设施,并经审批机关验收。
办理部门名称:宁武县水利水保局水利站
办理地址:宁武县凤凰西街水利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350-4723163
风上表格下载:不可以
监督电话:0350-472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