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宁武县水利水保局
项 目:坝顶兼作公路审批
项目类别:审批类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县境内利用堤坝兼做公路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条件:提供各种有效证件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3)施工图全套图及文本。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出具申请凭证,反之不予受理申请的凭证。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可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宁武县水利水保局河道管理站
办理地址:宁武县凤凰西街水利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350-4723163
风上表格下载:不可以
监督电话:0350-4723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