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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宁武县水利水保局

项 目: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项目类别:审批类

项目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凡在本县从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部

办理条件:(1)项目法人已组建。(2)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3)初评招标已决标。(4)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外部建设满足主评工程开工需要。

申报材料:1、水利工程开工申请书。2、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3、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4、中标通知书。5、施工、监理等合同副本。

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2、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出具申请凭证,反之不予受理申请的凭证。

办理时限:15天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结果状态:可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宁武县水利水保局水利站

办理地址:宁武县凤凰西街水利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350-4723163

风上表格下载:不可以

监督电话:0350-4723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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