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 宁武县林业局 | ||
项目 | 木材运输证 | ||
项目类别 | 许可 | ||
项目依据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5条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从林区运出木材的个人和单位 | ||
办理条件 | 提供各种有效材料及证件 | ||
申报材料 | 书面申请(木材产地乡、村及护林员加注意见)、木材来源证明、木材采伐许可证明 |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
收费情况 | 按木材价值的12%收取育林费 | ||
办理结果状态 | 木材来源合法,手续齐备,立即办理 | ||
办理部门名称 | 宁武县林业局办公室 | ||
办理地址 | 县林业局办公楼 | ||
联系电话 | 4722094 | 邮编 | 036700 |
网上表格下载 | 否 | ||
监督电话 | 4726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