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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占林地审批

 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宁武县林业局

项目

征占林地审批

项目类别

许可

项目依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16、17、18条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在我县境内勘查、开矿、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单位

办理条件

提供各种有效材料及证件

申报材料

工程项目文件、征占用林地审核表、对占用林地的勘查评估报告

办理程序

县林业局审核上报、市局审核、省厅审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根据有资质单位作出的勘测评估报告,按国家有关收费文件收取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

办理结果状态

我局上报,市局审核,最终由省厅做出审批结果。

办理部门名称

宁武县林业局林政股

办理地址

县林业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

4722094

邮编

036700

网上表格下载

监督电话

4726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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