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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农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宁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宁武县农业委员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农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0年县农委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方式,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结合农委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宁武县农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县农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另外,还成立了由农委主任为组长的县农委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政务公开的实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行政主体事项公开情况。对部门职权、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并编制了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政务公开目录。我委具体负责实施的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共计41条。同时,逐项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运行流程,属于行政处罚权的制订了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

2、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公开情况。依据县政府确定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事务,都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全委对本部门负责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相关决策、有关政策,所属部门种子市场执法监督管理情况,植物病虫害监控情况等,全部实行对外公开。全年发布政策性文件23件、工作动态32条,其中编发《宁武农业》简报8期,编发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13 期,在《忻州农业》简报上刊登农业农村工作信息4期。对内公开了干部职工关注的财务收支、干部队伍管理、人员福利待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任期目标责任制等情况,全委一班人真正做到群众关心什么,我们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围绕稳粮增收、调结构、促发展、上项目这个目标,想群众所想所急,零距离接近群众,切实增强农业科技服务功能。

3、行政服务工作情况。2010年农委已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将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统一纳入公共服务审批大厅管理,实行了一个窗口受理行政许可。

4、农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紧紧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这一中心,采取多渠道方式,通过会议、编发简报以及新闻媒体、政务公示栏、固定宣传牌匾、传单、《宁武报》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2010年还通过“行风热线”及农技110、庙会、“3.15”活动、元宵等农业咨询平台,与广大农民朋友直接交流,宣传政策性信息,结合“四送一训”和科技入户工程,农技人员主动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科学种田,有针对性地解答群众所提出的各种疑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明明职责,细化分解全年重点农业工作任务,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农委内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了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成立了由农委牵头,公安、物价、质检等部分参与配合的农资查假专项集中整顿检查组,开展对全县范围内的种肥药进行集中检查,真正使农民买到了货真价实的农业生产资料,切实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⑴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存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有被动现象;(2)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还存在一定差距;(3)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开,而对办事结果的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我委将在2011年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确保群众能及时全面的了解我县农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做好监督。二是重点围绕全年重点农业工作,特别是6大惠民增收工程和两个物流园区建设工程,按照2011年我委工作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狠抓农技培训,种植业结构调整、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抓好主推低碳农业技术、循环农业技术、覆膜栽培等10大实用新技术,切实增强服务“三农”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2010年农业委员会所发的部分文件

(1)宁农发[2010]14号《关于农委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情况通知》;

(2)宁农发[2010]25号《宁武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成情况工作报告》;

(3)宁农发[2010]31号《关于成立宁武农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4)宁农发[2010]32号《关于开展选拔优秀专家活动的实施方案》;

(5)宁农发[2010]33号《关于成立宁武县农业委员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袁纯清同志重要讲话活动指导督查组的通知》;

(6)宁农发[2010]40号《关于命名农委优秀专家人才的通知》;

(7)宁农发[2011]2号《关于表彰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8)宁农发[2011]3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三、农业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农业委员会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计划;拟定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有关工作;拟定全县农机化发展的规划、措施;拟定本县动物疫病的防治规划、计划,负责动物疫病的防疫、检疫、发布疫情等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4)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5)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的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12)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3)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温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4)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与利用。

(15)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16)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负责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与实施;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有关农村政策、法规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17)根据上级扶持贫困准确,确定扶贫对象,加强对贫困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动态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并组织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统计工作,总结和推广扶贫开发中的成功经验。积极争取申报扶贫项目,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向上争取和组织实施水利、交通、电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扶持项目。

(18)负责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处罚违章作业,参预事故的调查处理;协调、指导农用拖拉机道路交通管理。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农机组织的服务、生产、经营活动,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发布。

(19)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直属单位改革,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20)综合协调县直农口各局和涉农部门的工作。

(21)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2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的职责:

(1)办公室职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上级和委领导安排、布置事项的完成情况;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综合协调农业各项工作。综合农业生产计划、发展规划和有关指导性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协调指导当年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协调农业生产的防灾减灾工作;宏观调控农垦企业深化改革、技术改造、调整产业结构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财务及后勤管理工作。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基本职责: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农兽药残留率抽样监测;负责加强春耕农资查假集中专项活动;负责开展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技能专业培训和农村矛盾化解调处工作、社会综合治理以及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完成市支队交给的各项任务。

(3)农业技术推广站基本职责:负责全县的农业实用新技术培训与推广;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开展试验示范,并进行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对基层农业技术站农技人员的管理;负责开展农村各类适用人才的培训;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引进、推广适合当地种植的各类农作物。

(4)果树站职责:负责调整果业种植结构,指导全县的经济林发展,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5)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职责:发展生态农业,合理开发利用农村新型能源,负责技术新型能源开发的技术指导服务,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

(6)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职责: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药管理,负责县域内的病虫害监测和防控。

(7)土壤肥料工作站职责:对全县土壤进行取样化验,进而完成各种养分分析,提出配方施肥建议,建设县级土壤技术数据库,引导发展配方肥销售,监督全县肥料市场,对全县土壤肥力进行动态监察,提出中低产田改造意见,对全县中低产田进行改造,提高农业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

(8)新农村服务中心职责:按照“四化四改”和“五个一工程”要求,负责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农村重点推进村,高标准规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省、市、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的安排下,完成各项新农村建设任务。

(9)红旗牧场职责:引进、改良、发展,优质、高效各种家禽、家畜,为社会提供优良、优质种畜禽。

(10)良种繁殖场职责:负责县域内的良种繁育与推广,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进行试验和示范。

(11)种籽管理站职责:1、负责本辖区内的种子质量管理和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2、负责本辖区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年检、变更等。3、负责管理、整顿本辖区内的种子市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伪劣种子的不法行为,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4、负责引进推广适宜本地区大面积种植的高产、抗病、优质、农作物新品种,为全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5、负责农作物种子各项质量指标的检验,保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0一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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