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宁武县农业局
项目:发布农药厂广告审查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34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农药生产厂商
办理条件:合格的农药产品
申报材料:有关质检证明、生产许可证
办理程序:向植保站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7天
收费情况:收取工本费
办理结果状态:本县审批,省、市结办
办理部门名称:宁武县农业局植保站
办理地址:农业局
联系电话:4722128
邮编:036700
网上表格下载:否
监督电话:472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