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 宁武县民政局 | ||
项目 | 婚姻登记 | ||
项目类别 | 服务 | ||
项目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 | ||
办理条件 | 结婚登记: (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2)双方当事人到场,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3)双方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册上记载的内容要相一致;(4)双方户籍应有一方在本辖区;(5)双方应是单身(未婚、离婚或丧偶)。 离婚登记: (1)双方当事人到场,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2)双方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册上记载的内容要相一致;(3)双方户籍应有一方在本辖区;(4)双方离婚协议书。原结婚登记办理机构是外县,后因双方户口迁至本县,也可在本县办理离婚登记。 | ||
申报材料 | 登记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 ||
办理程序 | 婚姻登记由县民政局集中办理。 (1)结婚登记:政策咨询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 填写结婚声明书 审核 签发结婚证。 (2)离婚登记:政策咨询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的协议书 审核 签发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 ||
办理时限 | (1)结婚登记,证件齐全、手续齐备的当日签发结婚证。 (2)离婚登记,证件齐全、手续齐备的当日签发离婚证。 | ||
收费情况 | 婚姻证明书工本费9元/对 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1元/份 | ||
办理结果状态 | 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 ||
办理部门名称 | 婚姻登记处 | ||
办理地址 | 民政局办公大楼 | ||
联系电话 | 4725380 | 邮编 | 036700 |
网上表格下载 | 否 | ||
监督电话 | 4725380 |
填报单位:宁武县民政局
项目:婚姻登记
项目类别:服务
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申请婚姻登记当事人
办理条件:
结婚登记:(1)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2)双方当事人到场,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3)双方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册上记载的内容要相一致;(4)双方户籍应有一方在本辖区;(5)双方应是单身(未婚、离婚或丧偶)。
离婚登记:(1)双方当事人到场,提供各自身份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2)双方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册上记载的内容要相一致;(3)双方户籍应有一方在本辖区;(4)双方离婚协议书。原结婚登记办理机构是外县,后因双方户口迁至本县,也可在本县办理离婚登记。
申报材料:登记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办理程序:婚姻登记由县民政局集中办理。
(1)结婚登记:政策咨询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
填写结婚声明书 审核 签发结婚证。
(2)离婚登记:政策咨询 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的协议书审核 签发离婚证,收回结婚证。
办理时限:(1)结婚登记,证件齐全、手续齐备的当日签发结婚证。
(2)离婚登记,证件齐全、手续齐备的当日签发离婚证。
收费情况:婚姻证明书工本费9元/对
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1元/份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民政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4725380
网上表格下载:否
监督电话:472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