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2 大 中 小
填报单位 | 宁武县民政局 | ||
项目 | 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 ||
项目类别 | 许可 | ||
项目依据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 | ||
办理对象及 范围 | 全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及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 | ||
办理条件 |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2)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的应当完成财产清算工作。 | ||
申报材料 | (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2)变更申请书;(3)变更登记表;(4)场所变更的需提交产权或使用证明;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变更的,需变更人身份证明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审查意见;章程变更的需提交新拟章程草案。 | ||
办理程序 | 受理 审核 批准 换证(制发批复文件) 公告。 | ||
办理时限 | 申请社会变更登记30日 | ||
收费情况 | 变更登记费40元/件 | ||
办理结果状态 | 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 ||
办理部门名称 | 民政局基政股 | ||
办理地址 | 民政局办公大楼 | ||
联系电话 | 4725380 | 邮编 | 036700 |
网上表格下载 | 否 | ||
监督电话 | 4725380 |
填报单位:宁武县民政局
项目:社会团体及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项目类别:许可
项目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第250号令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县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及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
办理条件:(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变更;(2)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的应当完成财产清算工作。
申报材料:(1)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2)变更申请书;(3)变更登记表;(4)场所变更的需提交产权或使用证明;法人代表和负责人变更的,需变更人身份证明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审查意见;章程变更的需提交新拟章程草案。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 批准 换证(制发批复文件) 公告。
办理时限:申请社会变更登记30日
收费情况:变更登记费40元/件
办理结果状态:可在本单位全部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民政局基政股
办理地址:民政局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4725380
网上表格下载:否
监督电话:472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