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4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宁武县委、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发〔2014〕16号),设立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县政府办,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金融工作职责。
(三)增加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职责。
(四)增加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职责。
(五)增加研究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县政府的各项公务活动。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修改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及稿件。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发送县政府的机要文件、明传电报、信函等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请示县政府有关问题的研究、审核和归类,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调联系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进行调查落实、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各阶段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反馈、提供全县重要信息和动态,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省市准确报送各类重要信息,指导管理全县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
(九)负责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
(十)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审批和清理;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证照的摸底登记和审核上报。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及时按要求和规定进行演练鸣笛,及时传达有关防空方面的知识、信息、命令等。
(十四)统一刻制启用县人民政府所属县直各部门的印章。
(十五)负责对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工作的协调、联系和管理。
(十六)负责县政府有关金融方面的工作。
(十七)协调处理政府机关的有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