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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8 08:53 大 中 小
本期公布2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检项目中有不合格者,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按此要求统计:此次所检20批次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产品16批次)。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4批次,分别为:
1.宁武县保明菜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宁武县南门小高水果蔬菜门市销售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宁武县南门小高水果蔬菜门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宁武县新桃水果干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16批次,分别为:
一、蔬菜11批次分别为:
1.茄果类蔬菜(甜椒)1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吡虫啉、啶虫脒、毒死蜱、噻虫胺共7项指标。
2.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生姜)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甲拌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氧乐果共8项指标。
3.叶菜类蔬菜(西芹)2批次,检验项目为毒死蜱、二甲戊灵、氟虫腈、甲拌磷、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灭蝇胺、噻虫胺共8项指标。
4.茄果类蔬菜(番茄)2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敌敌畏、毒死蜱、腐霉利、甲拌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共6项指标。
5.鳞茎类蔬菜(韭菜)1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阿维菌素、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氟虫腈、腐霉利共8项指标。
6.鳞茎类蔬菜(大葱)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毒死蜱、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噻虫嗪共7项指标。
7.茄果类蔬菜(尖椒)1批次,检验项目为镉(以Cd计)、毒死蜱、氟虫腈、甲胺磷、甲拌磷、乐果、噻虫胺共7项指标。
二、水果5批次分别为:
1.仁果类水果(苹果)1批次,检验项目为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共6项指标。
2.柑橘类水果(桔子)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醚甲环唑、丙溴磷、克百威、联苯菊酯、氯唑磷、三唑磷、水胺硫磷共7项指标。
3.柑橘类水果(橙)2批次,检验项目为丙溴磷、氯唑磷、克百威、联苯菊酯、三唑磷、杀扑磷共6项指标。
4.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1批次,检验项目为腈苯唑、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氟环唑、联苯菊酯、烯唑醇、百菌清共8项指标。
不合格项目解释:
1.噻虫胺:
噻虫胺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但是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尖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生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2.噻虫嗪:
噻虫嗪是一种第二代烟碱类高效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活性,用于叶面喷雾及土壤灌根处理。其施药后迅速被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对刺吸式害虫如蚜虫、飞虱、叶蝉、粉虱等有良好的防效,但是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在根茎类蔬菜(生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3mg/kg。
出现以上农药使用超出国家标准的原因如下:
(1)我国现有农药结构不合理,产品质量不高;
(2)施药技术不到位,药械落后,施药中跑、冒、滴、漏问题突出,污染作物和环境;
(3)农民缺乏安排合理使用农药的意识和基本知识,任意加大或减少用药量,长期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4)不按照安全间隔期收获农作物。
宁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31207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