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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一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时间:2020-01-15 15:21       大    中    小     

  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一号整改任务 

  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4日,宁武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一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经济发展,环保先行”为发展理念,夯实工作基础,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惩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完成情况 

  2019年7月4日,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忻办字〔2019100号后,宁武县委、县政府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发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宁201922号),成立了由书记、县长“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宣传报道组、责任追究组等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办法,建立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全力以赴投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切实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形成了任务清、职责明、责任实的工作格局。 

  201956日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13次在各种会议上安排部署生态环境工作。县委书记任宁虎先后30余次对环保工作作出批示;县长王卓先后40余次对生态环境工作作出批示。在县委中心组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和县政府党组集中学习中,学习习近平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讲话以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会议精神。县委书记任宁虎县长王卓、副县长武强先后40余次深入企业、乡镇、河道、公路等地调研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和其他生态环境工作。 

  全省开展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以来,始终保持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夯实了生态环保工作的基础。按照“百日清零”10项清零的目标要求,对百日清零”驻市检查移交我县现场检查发现10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期间,对32无环保手续储售煤场等企业进行了清理,对70家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收缴罚款341万元,我县被评为全省违法排污大整治“百日清零”先进集体。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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