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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五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时间:2020-01-15 15:14       大    中    小     

  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五号整改任务 

  销号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4日,宁武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五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加大成品油经营单位抽检力度,开展汽油柴油监督抽查工作,将经营单位抽检覆盖率提高到40%。 

  二、整改目标 

  加大对车用柴油质量抽检的频次和覆盖率,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管控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 

  三、完成情况 

  1、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强化对全县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抽查力度,积极配合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开展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的抽检工作。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对辖区内22家在营的加油站进行了监督检查,于2019年9月两次对辖区6家加油站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了检验,抽检样品检验结果为全部合格;2019年10 月21日对辖区内的11户加油站进行了汽、柴油质量抽检,共抽取汽油样品13个,柴油样品5 个,尿素样品1个。此次抽检样品检验结果未出。在整个抽检过程中,5家正在维修改造的加油站未抽检。目前我县所有在营加油站基本实现了抽检工作的“全覆盖”。 

  2、加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力度。县商务局在二季度对全县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年检资料的初审,上报市商务局进行了年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36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忻政办发〔2019〕68号)文件精神,我县编制了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网点,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成品油监管联合查处机制、信息通报机制、举报投诉处理机制等长效机制。开展了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对2017年、2018年度抽检不合格油品的6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对其进货票据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时对县域内的其它加油站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有不合格油品的销售。同时指导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双层罐的改造,全面完成对加油站的规范治理,也对车用乙醇汽油的推广进行了相关宣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验收结论 

  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基本兑现,整改任务基本完成,可以销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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