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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时间:2020-01-15 15:04       大    中    小     

  忻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 

  阶段整改验收意见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20日,宁武县委、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提升环境违法举报渠道,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严格把关固废、危废审批环节,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等情况进行严肃问责。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严格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完成情况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我县对县域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从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管。 

  1、以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我县危险废物产生动态更新数据库,完成了危险废物年度更新调查和上报,2019年全县共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5家,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落实标识标记、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转移联单、自行监测等制度,加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管理档案,防范环境风险。 

  2、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为抓手,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进行了抽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四、验收结论 

  达到序时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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