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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8 09:36 大 中 小
宁环函﹝2019﹞39号
关于宁武县百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武县秃峦妥村LNG加气站项目(固体废物)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宁武县百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宁武县秃峦妥村LNG加气站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宁武县秃峦妥村LNG加气站项目(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验收资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 2019年10月10日组织建设单位宁武县百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武县秃峦妥LNG加气站、项目竣工调查技术服务单位山西绎晟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和有关专家。 依据验收会议意见。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1月,宁武县环境保护局以宁环审评函[2017]24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2019年9月完成了大气、水、噪声企业自主验收
二、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和落实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营管理、环保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基本健全,环保设施基本齐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在生产运行中,应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并进一步应完成以下工作:
1、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完善标识、标记,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管理要求合理贮存、处置。
2、加强事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环境风险的应急演练,减轻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四、宁武县环境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