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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6-17 09:29 大 中 小
宁武县边督边改及公开情况统计表(截止6月16日)
(第十七批 2017年6月1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X13 |
举报反映宁武县阳方口镇冀家庄村双桥眼处有一洗煤厂,无手续生产,扬尘污染,噪音扰民问题(X13) |
宁武县 |
大气 噪音 无手续 |
经现场调查,宁武县阳方口镇冀家庄村双桥眼处洗煤厂实为宁武县阳方口鸿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在宁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洗选加工煤炭,2014年换证,营业期限为2014年11月26日至2017年11月25日,年洗煤能力30—50万吨;2004年12月30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对《宁武县阳方口鸿运洗煤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洗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4〕忻环开函字第163号);2006年6月20日,该公司通过了忻州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环验〔2005〕21号);该公司与阳方口镇冀家庄村委会签订了用地租赁协议,经宁武县公证处公证(〔2004〕宁证民字第429号),使用期限:2004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举报反映无手续生产不属实。该公司近年来间断性生产,目前场区内存放有煤渣并已全部用绿网覆盖,配备有1台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但遇有刮风天气,会偶发轻微粉尘污染,举报反映扬尘污染属实。该公司从今年4月份以来一直停产至今,周边距阳方口镇三岔村4公里,举报反映噪音扰民不属实。经现场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
部 分 属 实 |
1、宁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6月15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环法改〔2017〕28号),要求加大对场地、堆放物、道路洒水频次,控制扬尘污染,并于2017年6月18日前落实整改。 2、针对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宁武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6月15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宁环法告〔2017〕28号),拟处罚款20000元。 附表2 |
1、宁武县政府对阳方口镇人大主席闫永升、宁武县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秦文彬进行了约谈。 2、阳方口镇政府对宁武县阳方口鸿运洗煤有限公司负责人郭天平进行了约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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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