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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1 08:03 大 中 小
宁政办发〔2019〕37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宁武县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6.19事故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贯彻落实6月20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19〕87号)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宁武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9年6月19日,宁武钜盛能源集团大运华盛庄旺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6名工人死亡。此次事故暴露出我县一些行业领域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6月20日—7月20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开展方式为企业自查和市县两级全覆盖检查,各环节同时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和底线,以“四铁”的要求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痛定思痛,深刻汲取“6·19”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坚守底线思维,坚持生命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好党和人民的“守夜人”。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6月20日至7月20日
范围: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水利等全县所有行业领域。
三、大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八个落实”情况,即落实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责任、制度和组织保障责任、安全生产投入责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职业病防治责任情况。
(一)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顶板管理机构,是否完善各项顶板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顶板安全技术措施。
2、采掘接续是否正常,采掘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巷道支护技术方案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
3、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情况。
4、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的情况。
5、高瓦斯矿井是否抽采达标。
6、是否存在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情况。
7、有严重水患的矿井,是否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
8、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的情况。
9、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是否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
10、是否存在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情况。
11、建设煤矿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或者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情况。
12、是否存在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情况。
13、是否存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的情况;建设煤矿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设计进行建设施工。
14、是否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煤安监行管﹝2018﹞38号)要求,是否存在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不到位、超人数入井行为。
15、露天煤矿边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进行年度边坡稳定性评价,是否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并按规定进行观测;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或规定采剥行为。
16、是否严格贯彻执行2019年度煤矿夏季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宁政办函〔2019〕24号)。
17、是否按照《关于加强汛期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把汛期防治水工作抓实、抓细、抓牢。
18、涉及煤矿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二)非煤矿山企业检查内容
1、证件情况:《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已批准基建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现状图是否齐全。
3、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存在兼职。
5、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是否落实。
6、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7、运输车辆是否标有矿山企业的标识,是否存在超载、超限、超速,抛洒滴漏现象。
8、矿区运输道路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永久运输道路是否全程硬化,临时运输道路是否平整。
9、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车档和警示标志标识。
10、是否按安全设施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和排土作业,是否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
11、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边坡监测,及时记录相关数据,落实边坡安全措施。
12、是否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
13、是否采用中深孔爆破,是否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
14、结合《关于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的通知》相关内容进行检查。
15、涉及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三)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内容
1、客运班车、货运车辆安全管理情况。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落实夜间管控规定,道路运输线路规定和重点路段限行规定行车情况;是否存在恶劣天气冒险出车、危险路段超速行车等情况。
2、营运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逆向行驶、强超硬会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情况。
3、“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和城市、城乡公交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车辆检查维护制度执行情况;行驶复杂路段的车辆,是否具备与该路段相适应的安全配备情况等。
4、营运客车及货车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是否对驾驶员上岗前的安全意识及思想和身体状态把关,对不胜任的驾驶员,是否做到坚决不能上岗从业。
5、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情况。
6、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应用情况,是否对车辆进行动态和驾驶员操作行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为。
7、危险品运输企业落实“五不承运、五不出车”要求情况。
8、对急弯陡坡、长大纵坡、临水临崖路段、高速公路团雾多发路段、连续隧道群、农村公路出村口、险桥险路桥隧结合路段以及设置在长大纵坡路段的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情况。
9、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联合各方宣传力量,在“车、路、站”等开展文明出行宣传,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10、涉及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四)危化企业检查内容
1、要迅速对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置,重点检查涉及汽油、柴油等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
2、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工艺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从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4、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5、日常巡检是否到位。
6、罐区特种设备和管道是否经过质监部门定期检验合格。
7、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周边安全距离进行检查,看企业与周边建(构)筑物、公路、铁路、村庄、学校等人员活动场所的距离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8、要开展储存场所安全风险评价,充分辨识储存设施在发生火灾、爆炸、泄露时可能对周边外建(构)筑物、车辆、人员造成的影响和防控措施的有效性,认真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对辨识出的严重安全风险或安全风险不可接受标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确保企业安全风险不能影响到周边公共安全。
9、加强汛期防雷、防洪等雨季安全巡查。
10、涉及危化品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五)消防部门重点对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开展检查,重点检查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4、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要求,逐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是否按照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假冒伪劣电器设备等问题。
6、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六)旅游部门重点检查各旅游场所、景区、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监管人员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含关闭景区和在建旅游项目)
1、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情况。
2、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3、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4、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情况。
5、涉及旅游安全工作的其他内容。
(七)水利部门重点检查防汛工作情况、湖泊、水库、河道、景区、公园、非煤矿山、尾矿库等涉水领域场所安全监管情况,废弃水利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水利行业所有安全工作。
(八)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煤矿超层越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等行业监管的安全工作情况等自然资源领域所有安全工作。
(九)建筑行业重点检查正在施工的建筑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已建成的建筑、构筑安全情况。
(十)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四、组织领导
领导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卓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田贺玉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金锐、县政府副县长李俊、张国伟、武强、杨丽琴、王洪亮、杨忠义、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梁海宏、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乔玉龙、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文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丁建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广森、县委统战部副部长郭爱军、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魏拴喜、县新闻办主任张文震、以及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名单以及督查分组情况附后)
五、组织方式
(一)安排部署。各乡(镇)、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煤矿大检查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明确大检查内容和标准,确定大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名单,做好大检查安排部署工作。
各乡(镇)、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有关企事业单位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6月26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办。
安全大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制,各乡(镇)、经济技术园区管委会、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和承担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日下午6:00前将大检查情况报县政府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自改内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类企业要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责任,看是否因风险管控不到位导致出现隐患;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坚持事故隐患集团月查、厂矿周查、班组日查制度,对本企业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并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成立领导组,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按照县级督查、县级部门全面检查、企业自查的要求。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县级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级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各企业要进行自查自改。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督查组组织对县政府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包括:县级负责监管的煤矿、“两客一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养老机构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单位和县政府负责人挂牌的企业;对乡级政府属地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乡政府对辖区内的各类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检查工作,对乡政府属地监管的企业要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县直有关部门组织行业抽查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1)各部门安排部署和组织推动集中检查工作情况。(2)本行业领域企业安排部署和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情况。(3)行业部门对所属企业全覆盖检查情况。(4)各行业部门对所属企业抽查检查情况,对煤矿、“两客一危”企业、县政府负责人挂牌企业全覆盖检查情况。(5)交通运输、交警部门对“两客一危”企业检查全覆盖情况。(6)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重点单位、企业检查全覆盖情况。(7)对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执法查处情况。(8)负责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9)按规定程序停产停工及复产复工情况。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4、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监管的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严厉打非治违,对无证或证照不全、无资质施工、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未经审核验收投入使用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要停止生产经营建设,依法分类处置,并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大检查结束后,各乡(镇)政府、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7月23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县政府安委办,县政府安委办将在8月份例会上对全县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防患未然,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业领域风险辨识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风险要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公布本单位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三)严格执法,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检查事项、内容、标准,按照各自的监管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做到对表检查、对标治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直到验收销号,通过持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着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未雨绸缪,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和水平
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各环节的衔接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工作制度,逐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切实做到决策科学、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使应急救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五)严肃追责,严明奖惩,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要关口前移,严肃问责。企业全面自查不到位经乡镇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要按照事故处理,该停产的停产,该吊证的吊证,该处罚的处罚。县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的,要从重从严处理,该问责的要从严问责,通过大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零容忍”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对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部门和企业,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并严肃追究企业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检查人员的责任。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工资奖金挂钩,着力激发每个职工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积极性。
宁武县安全生产领导组名单
以及督查检查分组安排
组 长:王 卓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金 锐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王洪亮 县政府副县长
杨忠义 县政府副县长
梁海宏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乔玉龙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文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丁建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广森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爱军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魏拴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文震 县新闻办主任
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胡增海担任,副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李志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亢奋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银贵、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利峰、县应急管理局干部王秀奇、县应急管理局干部廖兰成担任。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办,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田贺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建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
胡增海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联络员:王利峰 县应急局副局长
15834298666
负责督查检查阳方口镇、石家庄镇和田贺玉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组
组 长:金 锐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刘进忠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联络员:李晓东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8935000200
负责督查检查薛家洼乡和金锐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组
组 长:李 俊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亢理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玉峰 县水利局局长
联络员:张卿贵 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13934009696
负责督查检查圪廖乡、东马坊乡和李俊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组
组 长: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邵俊峰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联络员:郝永伟 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13935090707
负责督查检查迭台寺乡、余庄乡和张国伟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组
组 长:武 强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开胜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张宝生 县住建局局长
联络员:宫二青 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13313501182
负责督查检查新堡乡、化北屯乡和武强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组
组 长:杨丽琴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劲良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朱月生 县人社局局长
联络员:李根文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13835084108
负责督查检查涔山乡和杨丽琴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组
组 长:王洪亮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赵俊文 县公安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
联络员:李树林 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13834009255
负责督查检查东寨镇和王洪亮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组
组 长:杨忠义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茂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元金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联络员:邱高明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13935091849
负责督查检查怀道乡和杨忠义副县长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组
组 长:梁海宏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闫 鹏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彦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规划协调科副科长
联络员:潘建良 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13835041614
负责督查检查西马坊乡和梁海宏主任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组
组 长:乔玉龙 芦芽山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侯计荣 县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联络员:张文瑞 县政府办科员
15135729173
负责督查检查凤凰镇和煤炭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