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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2103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函〔2024〕18号 | 成文时间:2024-05-10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宁武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公路;交通管理 | 发布日期:2024-05-11 |
时间:2024-05-11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推动全县治超工作治理模式由传统监管向数字治理转变,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函〔2024〕33号)要求,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 目标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标,以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源头监管力度,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预防能力。到2024年底,完成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科技治超建设验收工作。到2025年底,全县公示源头单位称重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全省源头科技治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横向融通、纵向贯通、监管智能、服务精准的一体化源头治超数字治理模式。
三、主要内容
全县道路货物运输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在忻州市治理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组织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源头监管部门负责落实,源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按要求开展源头科技治超工作,县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源头单位科技治超的公示、建设、验收等工作,源头单位负责本单位科技治超终端建设和运维工作。
(一)职责任务
1.科学谋划,制定方案。
2.全面排查,精准公示。
3.强化培训,营造氛围。
4.有序推进,按时验收。
5.数据归口,按责管理。
6.高质运行,科学监管。
7.健全机制,服务便企。
(二)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2.按时报送信息。
3.定期督导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