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7/2024-00870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4-02-19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主题分类:文物 | 发布日期:2024-03-12 |
时间:2024-03-12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4〕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4〕3号),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宁武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
《方案》涉及文物普查的各个方面,分为9部分具体举措:第一部分普查目的意义,强调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持续为推进文旅融合、实现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部分普查总体要求,明确指出此次普查的目标是建立宁武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建立宁武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建立文物资源资产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规范认定标准和登记公布程序,健全名录公布体系;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构建全面普查、专项调查、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文物资源管理体系;培养锻炼专业人员,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第三部分普查范围和内容,明确指出普查范围共六大类别,63个细分类别。第四部分普查主要任务,对已认定、登记的,新发现的,登记公布机制,公布体系,成果汇总,大数据库,行业大练兵、宣传等方方面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说明。第五部分普查技术路线,对普查技术要求、普查系统使用做了解释说明。第六部分普查成果应用,明确普查结束后,要形成6类普查成果。第七部分普查组织实施,明确成立县级普查队伍,具体时间安排。第八部分普查质量管理,明确分级管理,逐级上报,逐级审核的管理体系。第九部分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引导三方面全力保障四普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