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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的解读材料

 时间:2020-07-20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为落实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组织实施好市级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文件精神指示,我委代起草了《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代拟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暂行办法》起草的主要依据:《山西省省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晋粮物字〔202030号)。 

  二、起草背景 

  我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并启动了国家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有关法律的立法工作。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商务部颁布出台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1117日,《办法》经商务部第5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21日起施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根据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局出台的《山西省省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晋粮物字202030)文件,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50号),切实做好我市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 

  三、征求意见情况 

  《暂行办法》向市财政局征求意见,财政局提出意见一条,采纳一条。市财政局认为原第三部分承储企业的确定第二条选定程序中年储备费用补贴超过20万元的(20万元),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发布招储公告,公开招标选定承储企业;年储备费用补贴在20万元以下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发布公告后报名的企业中择优选定。应改为年储备费用补贴超过50万元的(50万元),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发布招储公告,公开招标选定承储企业;年储备费用补贴在50万元以下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发布公告后报名的企业中择优选定。根据财政厅最新规定,此项意见予以采纳。 

  四、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由总则;储备品种、数量及动用;承储企业的确定;承储企业储备任务的分配与调整;储备管理;财务管理;监督管理;罚则与附则等9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是市专项储备物资,其使用权和调度权属忻州市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计划的组织实施,对承储企业的承储工作进行监管,并负责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管理市级生活必需品储备财政补贴资金,对开展的绩效评价工作给予指导和再评价。 

  第二部分是储备品种、数量及动用。确定了储备品种、储备数量、储备方式、动用条件及调拨程序。生活必需品储备应满足5万人3天应急需要。依照每人每天1.2斤方便食品、3斤饮用水的标准储存方便面、饼干、矿泉水。 

  第三部分是承储企业的确定。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及选定程序。选择承储企业应按照合理布局、储存安全、便于集中管理和监督、节约成本和费用的原则进行。年储备费用补贴超过50万元的(50万元),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发布招储公告,公开招标选定承储企业;年储备费用补贴在50万元以下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发布公告后报名的企业中择优选定。 

  第四部分是承储企业储备任务的分配与调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承储企业储备任务安排意见。 

  第五部分是储备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对市级生活必需品储备进行监督管理,对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储备品种、数量、轮换进行监控。 

  第六部分是财务管理。储备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垫付。市财政局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对发生的储备贷款利息给予补贴;按核定的费用标准给予储备费用补贴。 

  第七部分是监督检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每年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检查储备数量、质量和轮换储存情况。 

  第八部分是罚则。对承储企业不配合现场检查、购入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影响救援工作等的行为进行惩罚。 

  第九部分是附则。《暂行办法》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附则解释。 

  相关文件: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市级应急生活必需品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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