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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17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按照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加大“路长制”和示范县实施力度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中“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文件要求。2020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从三个方面对《通知》进行政策解读。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要求,以深化农村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抓手,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由建设为主向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转变,为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支撑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目标是: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二、“路长制”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在组织体系上,《通知》要求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路长体系,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县级政府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并于县级交通运输局和乡(镇)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构建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员”体系。 

  在主要职责上,《通知》要求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并明确规定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三员”的工作职责。 

  三、“路长制”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通知》明确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规范化。推广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是要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和桥隧日常检查,注重预防性养护,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三是要加强路域环境整治。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好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四是要加强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五是要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有关标准在县道、乡道、村道两侧显著位置树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姓名、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六是要加强农村公路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在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等防灾抗灾机制中的作用,完善应急预案,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通知》提出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要明确工作责任,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做好建档立卡。组织开展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调查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县、乡、村公路管理基本信息数据库。三是推进信息云平台建设。实现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路长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镇)的年度考核,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报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提高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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