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人民政府
www.ningwu.gov.cn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全县应对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电信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忻州市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重点保障,密切协同、反应快速,稳定可靠、保障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武县通信网络运行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造 成通信网络大面积中断、话务拥塞和由于突发事件等外力因素造成的通信设施损毁需要通信恢复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成立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通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通信工作的副主任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委网信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能源局、县林业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气象局、县防震减灾中心、县消防救援总队以及县基础电信企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组成。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县指挥部成员。县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宁武县通信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通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通信保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
(2)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发布应急指令,根据需要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
(3)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
(5)负责通信保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
工作职责:
(1)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贯彻落实县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2)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关于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组织、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应急队伍等参加应急处置行动;
(4)对相关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通信保障应急新闻宣传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组织协调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实施本预案,并负责本县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及应急通信保障,做好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储备、调拨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治安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党政机关通信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应急通信保障目标土地资源调查、征收(征用)、划拨的协调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调集、征用救援车辆,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输道路通行。
县水利局:负责水库、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灾情预测和信息通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和外来生物入侵灾害的监测,为通信保障提供信息支撑。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做好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工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紧急医疗处置及保障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应急通信保障处置工作。
县能源局:负责参与和协调全县能源行业安全生产事件造成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保障。
县总工会:负责参与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时期的职工稳定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监督企业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和疏导,保障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县人武部:参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运用无线通信等方式,做好军队通信与地方通信的协调支援。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参与通信网络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配合县指挥部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及时获取和发布事件全面、真实和客观信息;做好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供电企业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负责本公司法定经营网络的通信保障恢复及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做好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协同配合工作。
2.4 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县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修组、技术专家组、治安通行组、基础支撑组、 医疗救护组、新闻宣传组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职 责:在县指挥部领导下,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资料管理等;负责协调、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快速调度,保障供应到位。
(2)现场抢修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县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协调全县通信企业开展通信保障恢复工作,实施通信网络抢修恢复的各项具体工作,保障通信畅通。
(3)技术专家组
牵头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医疗救护、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等专家组成。
职 责:对通信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方案、措施提出建 议;对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为通信恢复提供技术咨询;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承担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治安通行组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
组成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做好军队与地方通信协调工作,保障公路通信应急物资、人员、车辆运输通行畅通。
(5)基础支撑组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成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能源局、县气象局、供电公司。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调集抢险处置设备,做好通信保障物资储备调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信应急保障,全面监测、预警各种自然灾害,做好各种地质灾害对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趋势预测,做好党政机关、重要通信枢纽及其他电信设施的电力保障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组成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总工会
职 责: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通信应急队伍的医疗保障及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配救护车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伤员急救转运、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及应急人员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7)新闻宣传组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组成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职 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安排,负责通信设施损毁、应急保障及通信恢复情况的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机制
县指挥部办公室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和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建立通信保障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和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早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通信网络的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实施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3.2 预防机制
县通信保障部门、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建设、运营中要贯彻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重要的通信节点、枢纽楼、关口局要明确主备用分担或负荷分担等安全措施,做到设备阻断业务不阻断;强化对网络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检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应急预案机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能力。
3.3 会商机制
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对可能导致通信突发事件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和研判。建立健全会商研判制度,明确牵头部门,定期组织分析预判。重点时段加强对通信突发事件的预判预测,指导做好预先防范。
3.4 预警机制
3.4.1 预警信息来源
(1)通报相关部门和组织所传递的信息。
(2)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监测、巡查信息。
(3)热线受理的举报投诉信息。
(4)专家群众来信来访的信息。
(5)互联网登载的信息等。
(6)党政机关重要集会或社会重大活动要求通信予以保障的。
3.4.2 预警情形
根据信息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通信事件进行预警。 按照通信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情形分为三个情形:情形1、情形2、情形3。
情形1:指发现新的通信网络故障威胁,经研判可能影响本县所有通信网络中断,并有扩散到其他县(市、 区)的可能性。
情形2:指可处置的通信网络故障威胁,经研判可能影响本县基础运营网络或2个以上乡镇通信大面积中断或阻碍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情形3:指无重大风险的通信网络故障威胁,经研判可能影 响本县1家基础运营网络或1个乡镇通信中断或阻碍的情况,无扩散性。
3.5 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预警信息,按照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研判。经研判可能发生一般以上通信网络安全事件时,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应立即组织调查进行核实,根据实际需要,在所管辖的范围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态发展,视情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并按照 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通信企业、相关单位应根据县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及电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方式。
3.6 预警行动
接到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应对措施,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立即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应急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件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以下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1)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工作;
(4)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3.7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有事实证明突发事件已经处置结束且通信恢复的,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出现通信中断和网络设施损坏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信息报告分文字报告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件信息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30 分钟内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对于上级部门催报的和要求核实的信息,应当在30 分钟内有效回应。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可能会对通信设施造成影响的灾害性质,引发造成通信中断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拟采取的措施、社会影响等情况。
4.2 信息处理
(1)记录与了解。接到通信保障突发事件报警后,要先详细记录该事件数据痕迹和细节信息,了解事件造成的损失、影响以及现场控制情况,并尽可能全面了解与事件有关的信息。
(2)事件确认与判断。在汇总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并根据判定结果,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属于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参考数据库对该次事件做进一步的事件验证,确认属于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应进入事件分析流程。
属于误报的,值班人员应对该事件进行记录和处理。对于与通信保障无关的事件,值班人员也应做好记录,并将事件转交给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3)事件分析。事件确认后,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析事件已经造成的损失和预计损失、事件的严重程度和扩散性等情况。
(4)准备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分析的结果,按照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等级判断标准确定事件等级,并做好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处置规程的准备。
4.3 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县指挥部将通信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级别。
4.3.1 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已经或可能造成包括全县多个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大面积网络瘫痪等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的;
(2)上级相关部门下达重要通信保障任务,要求实施Ⅰ级通信应急保障行动的;
(3)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
(4)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Ⅰ级响应的。
启动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经预判后向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指挥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
(1)迅速组织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调集应急装备,赶赴事发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通信保障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防止次生灾害事件发生,事件升级时请求上级指挥部支援;
(2)当上级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并接管指挥权时,县指挥部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配合工作;
(3)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
4.3.2 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因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已经或可能造成包括我县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辖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
(2)超出基础运营网络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的,由县指挥部协调处置才能够应对的;
(3)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Ⅱ级响应的。
启动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报告后,经预判后向指挥长报告,并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指挥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
(1)迅速组织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调集应急装备,赶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
(2)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等情况 进行事态的初始评估,研究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制定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建立现场警戒区域;
(4)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5)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开展通信保障突发事件恢复有关工作;
(6)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需要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7)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4.3.3 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一般以下通信突发事件, 危害较小、影响不大,依靠基层单位能够处置的。
(2)县指挥部认为应当启动Ⅲ级响应的。
启动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件信息后,经分析研判,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措施:
(1)县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加强信息沟通,督导事发基层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2)适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必要时派人赶赴事发现场督导抢修工作;
(3)事发地乡镇政府或基层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力量不足提出请求时,县指挥部立即组织相关力量前往增援;
(4)指导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4.4 先期处置
(1)通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研判事件的发展态势,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和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2)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报事件信息后,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研判事件的发展态势,根据需要组织各专业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通信保障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4.5 信息发布
通信保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科学公正的原则。县指挥部按照规定权限发布信息。
4.6 应急结束
经县指挥部确认网络隐患、故障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次生灾害的隐患消除,通信网络设施已能够安全平稳运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时,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根据“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应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县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积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县政府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县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并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尽快实施。
5.3 总结和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专家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管理、协调和技术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实施针对性演练,总结经验教训,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形成调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营维护、工程等专业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人员构成。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 设,合理配置,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提高通信保障队伍的实战能力,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增强通信保障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
6.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调度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
6.3 通信保障
应急通信保障期间,对党政机关、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的重点单位,应优先保障通信网络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各单位要加强对通信网络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强化重点单位通信网络安全管理和保障,积极支持通信网络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依法加强通信网络设施的安全保护,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要确保应急处置系统内部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通信联络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视会议、传真等。涉及国家机密或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时,应采用保密方式联系。
6.4 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应急通信专业车辆、救援队伍、物资、器材的紧急输送。
6.5 电力能源保障
县能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 和现场应急通信设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
6.6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承担。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费用, 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6.7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秩序,为保证通信应急保障车辆通行提供便利;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加强对现场重要目标、重点场所的防范保护。
6.8 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组织医疗卫生力量为现场指挥和抢修抢险队伍提供必要的随行医疗卫生保障。
6.9 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应对通信网络事件的能力。
县指挥部应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及时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 附 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关于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塔公司。
通信网络: 由专业机构以通信设备(硬件)和相关工作程序(软件)有机建立的通信系统,为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类通信服务的总和。
应急通信:一般指在出现自然的或人为的突发性紧急情况时,同时包括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等通信需求骤增时,综合利用各种通信资源,保障救援、紧急救助和必要通信所需的通信手段和方法,是一种具有暂时性的、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殊通信机制。
通信枢纽:指汇接、调度通信线路(电路)和收发、交换信息的中心,综合利用各种通信手段并充分发挥其效能,负责建立和保持与各方向的通信联络,配有相应的通信人员和各种通信终端设备、线路设备、交换设备、监控设备、供电设备以及其他通信工具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一般情况下3年修订一次,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重大缺陷时,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时组织修订。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并结合本单位职责编制相应配套的应急联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通信网络事件应急处置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通讯网络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 附录
8.1 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
8.2 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
8.3 宁武县通信保障应急联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