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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调控粮转换为县级储备粮的通知

 时间:2024-07-12 00:00       大    中    小     

各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构建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地方储备粮油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晋政函2009128号《关于下达县级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忻政函2009105号《关于增加县级调控粮的通知》宁政发20224号文件我县于2022年10月建立县级调控粮数量600万斤品种全部为玉米入库单价为1.475元/斤贷款金额为885万元承储企业为宁武县应急粮食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做好地方调控粮油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农发银办202432号文件同意符合条件的地方调控粮油贷款转为地方储备粮油贷款。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调控粮油贷款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22年10月建立的县级调控粮玉米600万斤转为县级储备粮玉米),粮权属于宁武县人民政府。 

  县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由县发展和改革事务中心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监督管理由承储企业完成。承储企业要对县级储备粮质量把关入库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中等以上。要严格按照《宁武县地方储备粮暂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到期轮换本着推陈储新适时轮换的原则进行轮换轮空期不能超过四个月。明确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储存、轮换及损耗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政府承诺轮换和动用价差亏损据实补贴,列入财政预算。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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