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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239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宁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山西省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 

  《宁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3510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森林法》,严格林地保护,推进林地科学管理,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占用林地定额测算和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87山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23)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林资函2022587)要求,为有序开展我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总体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基本国策,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在国土空间规划的统领下,牢牢把握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定位,明确林业发展空间,严守生态红线,以优化结构、强化调控、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创新林地管理体制机制和科技为动力,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引导全社会严格保护林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林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保护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目标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的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三级体系,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健全基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提升林地定额管理水平,优化林地空间治理体系,开展规划监测评价,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二、主要任务 

  新一轮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规划主要任务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对县域范围内林地保护利用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对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细化落实和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根据确定的规划目标和任务,着重解决县域林地资源布局和结构,提出林地资源保护利用管理和实施的具体措施,由县人民政府委托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 

  三、组织管理 

  按照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依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资源家底,按国家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规划基数。按照上下联动,逐级协调的程序,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 

  组 长:闫永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宫建军   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副局长 

      亢理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巩文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马凤鸣   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林草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吕玉森   县发改局局长 

      刘成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继宁   县财政局局长 

      侯青云   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武分局局长 

      张禹勋   县住建局局长 

      李树文   县交通局局长 

      仝大鹏   县水利局局长 

      王喜柱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二)领导组办公室 

  主 任:隋贤荣(兼) 

  四、进度安排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及林草湿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进展情况持续推进全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5 

  制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县林业部门参考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三调结果,开展必要的调查,完善林分因子,初步划定森林及林地保有量等相关指标,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 

  规划编制阶段20236202312 

  按照上下结合、部门协作、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协调收集相关基础数据,确定规划基数明确规划目标与任务完成支撑规划内容的专题调研规划成果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要求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监测中心人员参,结合各方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内容和成果体系,完成县级规划编制,相关成果统一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查。 

  规划报批阶段20241202412 

  按照规划编制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审查并反馈省级规划指标差异情况,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反馈县级指标差异情况,根据反馈情况调整相关文本完成规划文本、图件编制及数据库建设,经评审、审查后,按程序报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重大意义,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增强协同联动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度,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实际,确保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做好统筹布署,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充分对接应用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 

  (三)强化技术支撑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一标准、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加强技术培训,进一步夯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技术基础,提升规划质量水平。提高规划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并确保参与编制人员技术水平。 

  (四)加强财政支持县人民政府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林地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编制经费地方统筹可参考《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林建协〔201815相关条款申请经费,确保专题研究、规划编制、成果报批、信息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加强公众参与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考核,做好宣传教育。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具有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广泛的社会认同。 

【图解】关于宁武县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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