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宁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武县2022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时间:2023-06-17 00:00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宁武县2022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宁政土征告〔2023〕3号

  我县2022年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武县二0二二第三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3〕155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县将集体农用地20.2402公顷(其中耕地15.7776亩)、集体利用地0.44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2.761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土地位于阳方口镇阳方村、西麻峪寨村、石湖河村;凤凰镇马家湾村、庄旺村、秃峦妥村;余庄乡苗庄村。

  二、征收土地面积

  征收阳方口镇阳方村土地总面积60.5亩,其中:旱地55.35亩、田坎5.15亩。

  征收阳方口镇西麻峪寨村土地面积31.61亩,其中:旱地27.34亩、农村道路1.33亩、其它草地2.94亩。

  征收阳方口镇石湖河村土地总面积5.20亩,其中:旱地1.82亩、其它农用地2.79亩、建设用地0.59亩。

  征收阳方口镇大水口土地总面积84.34亩,其中:旱地80.59亩、田坎3.20亩、农村道路0.55亩。

  征收凤凰镇马家湾村土地总面积149.65亩,其中:旱地67.93亩、田坎0.2亩、农村道路3.16亩、灌木林地0.65亩、其它林地0.35亩,其它草地37.38亩、建设用地38.52亩、未利用地1.46亩。

  征收凤凰镇庄旺村土地总面积10.17亩,其中:旱地0.45亩、田坎 0.06亩、其它草地8.32亩、建设用地1.33亩。

  征收凤凰镇秃峦妥村土地面积5.187亩(未利用地5.187亩)。

  征收余庄乡苗庄村土地面积4.04亩,其中:旱地3.19亩、田坎0.02亩、农村道路0.76亩、设施农用地0.07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和《党政联席会》(2010年6月24日)等文件精神进行征地补偿。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7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