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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09 00:00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通告
宁政通〔2020〕20号
当前正值粮食收获归仓时节,群众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给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保障道路畅通,杜绝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境内所有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积物品,严禁在公路两侧沟渠和道路上堆放杂物、倾倒垃圾,坚决杜绝一切妨碍公路交通安全、污染公路的行为,确保县境内公路路面畅通、清洁、卫生。
二、凡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堆放杂物、倾倒垃圾等造成交通阻塞甚至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对擅自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路政等部门要依法予以强制清除,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甚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国省道、县乡道的打场晒粮进行巡查整治,及时制止,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交通公路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宣传教育,劝导公路两侧村庄群众充分认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公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