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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7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20〕1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
国家试点项目施工区域通信电力等
管线规范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线路责任单位:
实施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举措和具体行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试点项目,高标准全面提升汾河生态修复治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汾河流域试点项目区域范围内通信、电力等架空线路进行集中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汾河河道两侧上现有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公安交通信号线路、其他行业专网等架空线路和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或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错综复杂,纵横林立,严重影响试点工程正常实施,各种线路必须避让国家投资的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为此,对有相关用地等手续的,权属责任部门必须尽快制定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县试点指挥部,5月中旬完成自行入地、改迁或提升改造工作;属于违法用地的设施,4月20日前自行拆除。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信、电力等架空线路的排查摸底工作,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本辖区整治工作;各类管线(设施)权属单位是线路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整治工作组织落实。
三、县工信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拒不配合、具备入地条件而不入地或不整治提升的各类架空线路,4月20日起视为无主废弃管线处理,将依法予以拆除,强制拆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设施权属单位自行承担。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