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政府文件
时间:2020-01-28 00:00 大 中 小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县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的通告
宁政通〔2020〕5号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2020年1月27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暂停营业,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暂停营业,严禁私自营业。
二、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聚集性就餐活动,包括婚丧嫁娶、亲戚朋友同学等集中聚餐、聚会和农村(社区)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活动。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社区)要按照安全管理职责做好辖区内婚丧嫁娶事宴(包括婚丧嫁娶一条龙服务机构)举办情况的排查、协管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禁止私自营业,违者依法查处;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监督举报电话:0350—4722194(县市场监督局)
0350—4722706(县疫情防控办)
0350—4723542(县公安局)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