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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5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9〕7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
清明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忻政发电〔20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3月28日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4月4日省委、省政府“三个专项行动”调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近期省、市、县关于强化“三个专项行动”的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细化压实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森林防火特险期,特别是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稳定。
附件:《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