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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9 00:00 大 中 小
宁政发〔2019〕4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省市政府取消一批行政
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办: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8〕39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忻政发〔2018〕39号)文件,县政府对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县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清理和调整,决定对应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5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省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县政府落实省市政府文件对应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共5项)
宁武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