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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3〕1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

  《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财政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山西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等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调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切实提升涉农政策效果和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改革创新。主要针对当前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创新管理机制,以集中整合财力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突出问题为前提,着力形成一套管用、有效的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不断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2. 坚持汇聚合力。充分依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优势,各方协作,民主决策,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合力。

  3. 坚持规划引领。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学论证、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编制好全县规划,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精准发力,集中力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确保资金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提高。

  二、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2023年3月底前)

  制定《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二)实施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1月)

  依据审核批准的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分类推进项目实施,做好期中、期末方案调整,及时报省、市备案。

  (三)总结阶段(2023年12月)

  完成县级自查验收,迎接省、市考核,适时召开总结工作会议。

  三、资金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为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9项、市县安排的与中央、省纳入整合目录对应的配套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资金,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旅游发展等行业部门指导性任务资金。

  四、资金整合规模

  2023年预算投入资金24068.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8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50万元(中央资金315万元、省级资金3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311.86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归并设置涉农专项任务清单。参照省、市经验做法,对预算设立的涉农专项以及配套资金进行清理归并。对清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进一步明确政策目标、扶持对象、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绩效管理等。同时,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有关部门根据各项涉农资金应当保障的政策内容合理设置任务清单。指导性任务清单资金全部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完善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总体部署、“三农”政策和上级相关重点任务,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制定入库标准,严格入库程序,实施动态管理,所有实施的整合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选择。

  (三)建立资金整合平台。建立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实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项目实行申报审核制、建设公示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宁武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绩效管理。完善建立项目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通过竞争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绩效考核。

  (五)做好信息公开公示。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到村到户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内公示。

  六、统筹整合资金的投向

  2023年投入财政资金24068.86万元,计划实施整合项目48个,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8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650万元(中央资金315万元、省级资金3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311.86万元。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分类实施。

  (一)产业发展工程。实施产业发展项目24个。投入财政资金13549.8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93.30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4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116.51万元。

   1.药茶专业镇基地建设奖补项目。改建药草育苗基地3处,新建药草种植基地5000亩。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2.农业产业链发展奖补项目。对莜麦、大豆、油料、牛羊饲草进行奖补。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3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00万元。

  3.2020年阳方口镇、凤凰镇、迭台寺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平田整地,机械深耕、田间生产路、农田防护林、地力培肥。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万元。

  4.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全县35260亩作业面积,服务农户耕、种、防、收、贮存、秸秆还田、打捆、烘干、仓储、化肥、地膜等作业环节。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

  5.乡村振兴产业帮扶4.5mw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在全县50个村的村委会、废弃学校等屋顶院内建设4.5mw村级分布式光伏。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9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0万元。

  6.乡村振兴产业帮扶4.76mw产业园厂房屋顶光伏建设项目。在阳方口产业园区和服装厂等工厂屋顶建设4.76mw屋顶光伏。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1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00万元。

  7.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刘家园移民三期楼顶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在易地搬迁移民社区刘家园三期建设15座楼顶光伏电站。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57万元。

  8.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在村委会、闲置学校的屋顶、院内建设55座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0万元。

  9.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村级扶贫光伏效能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对42座村级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升。投入财政衔接资金4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3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

  10.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0.9MW分布式屋顶光伏建设项目。在贾家窑、上白泉、下白泉三村村委会、学校屋顶及院内装设光伏。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9万元。

  11.乡村振兴产业帮扶示范创建宝捷公司屋面光伏建设项目。租赁宝捷物流公司厂房屋顶约4400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0万元。

  1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产业就业增收奖补项目。对全县范围内有自主发展能力的脱贫户及边缘户进行奖补。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3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13.2023年特色产业种养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在毛建草、艾草种植和肉牛养殖方面遴选3处创建特色产业示范基地。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万元。

  14.怀道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改造食用菌大棚27座。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24万元。

  15.迭台寺乡食用菌大棚改造项目。改造食用菌大棚28座。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536万元.

  16.宁武县特优农产品展示厅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完善宁武县农产品展示厅功能,进行内部布展装饰2000㎡。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96万元。

  17.涔山乡示范村智慧旅游配套建设项目。户外大型电子屏及相关配套网络设施,为乡村提供信息精确传播,交流互动服务,宣传推广旅游景点旅游产品等。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80万元。

  18.宁武县农业产业园扶贫车间配套设施项目。车间安全巡检通道、围墙、大门、绿化等项目。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0.25万元。

  19.农业产业园扶贫车间电力设施配套项目。建设1600kvA变压器一座。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2.78万元。

  20.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内部管网对接配套工程。农业产业园商务楼、污水处理厂、展示厅、标准化厂房的给水、排水、热力等管网对接。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2.98万元。

  21.经济技术园区农业产业园绿化提升工程。农业产业园南山及崞五线段绿化提升。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7.04万元。

  22.产业集聚区节能环保产业园打井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井深750米、出水量20m3/h深井壹眼,配套500m3入地水池和水泵房等相关设施。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1.6万元。

  23.产业集聚区节能环保产业园配电工程。建设环网柜、开关柜,为基础设施建设及已入驻项目建设运营供电。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1.86万元。

  24.2023年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期)。扶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0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围绕水、电、路、网、林、房等基础设施领域,实施项目19个,投入财政资金7661.0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61.694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60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315万元,部门整合省级资金3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662.35万元。

  1.阳方口镇阳方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项目。巩固发展产业项目、排污设施、环境整治、卫厕改造等示范村建设。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30.77万元。

  2.持续巩固建设阳方口镇阳方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巩固发展光伏产业项目、排污设施、环境整治等示范村建设。投入财政资金1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3.凤凰镇杨庄村数字乡村示范创建项目。数字乡村基础平台建设、乡村治理数字化建设、乡村产业数字化建设、乡村民生数字化建设、乡村宜居数字化建设、乡村安全数字化建设、数据集成及维护等。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42.57万元。

  4.持续巩固建设凤凰镇杨庄村数字乡村示范创建项目。围绕农业产业、数字“两个转型”和乡村治理数字化,持续推进乡村数字赋能。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

  5.涔山乡大石洞村旅游示范村创建项目。新建改造民宿,完善基础设施,新建旅游景点等。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0.92万元。

  6.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移民安置惠民家园小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新建公共服务场所200㎡、配备活动及公用设施,粉刷外墙13500㎡。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

  7.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幸福家园社区数字社区创建项目。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幸福社区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社区,实现日常管理、党建数字化管理。投入财政资金25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省级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

  8.易地移民搬迁后续扶持富康家园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修建公共厕所4间80㎡,维修移民二期富康家园楼顶,防水7600㎡。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9.建制村街巷硬化工程。暖水湾村、冀家庄村、二马营等11村实施街巷硬化工程。投入财政资金12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07万元,部门整合(省级)资金33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33.93万元。

  10.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在大沟等12村提升建设自来水供水工程,维修养护50村饮水设施。投入财政资金1196.0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6.07万元,部门整合(中央)资金315万元。

  11.2023年护村护地坝工程。在12个乡镇39个村新建护村护地坝9863米。投入财政资金944.48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3.724万元,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0.76万元。

  12.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李家窑、南庄、马头山、庙儿沟等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及维修养护。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16.8万元。

  13.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东麻峪寨、达达店、中马坊等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8.7万元。

  14.移民搬迁安置区补水工程。新打机井2眼、阀门井4眼、井房2间9㎡、铺设510m管道、配套800kva变压器一台、10kv输电线路购置及架设650m等工程。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32.03万元。

  15.2020年以工代赈灾毁水毁护村护地坝(二期)。陈半沟村、榆木沟村、葱沟村、岭底村、石窑会村、石家庄村、赵家沟、赵家沟(宁化镇)等村护村护地坝。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16万元。

  16.2020年以工代赈灾毁水毁护村护地坝工程。宁武县5个乡镇8个村庄护村护地坝2068m。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5万元。

  17.宁武县上鸾桥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新建重力式护岸3431.4m,河道疏浚10525.8m。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1.1万元。

  18.石家庄镇芦草沟村以工代赈护村护地坝工程。浆砌石坝、河道清淤。投入中央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94万元。

  19.阳方口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阳方口镇241国道沿线村庄绿化、残墙断壁维修、垃圾清运。投入县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

  (三)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实施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工程项目5个,投入财政资金285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2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33万元。

  1.2021年园林村绿化项目。石家庄阳坊村、化北屯张家半沟、余庄乡苗庄村乡村绿化栽植针叶阔叶树、榆叶梅等苗木花灌。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3万元。

  2.2022年乡村振兴园林村绿化项目。薛家洼乡、阳方口镇、凤凰镇、余庄乡、东寨镇、涔山乡6乡13村乡村绿化栽植针叶阔叶树、榆叶梅等苗木花灌。投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10万元。

  3.雨露计划。对中高职、大专脱贫户及三类户子女给予补助。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5万元。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石家庄镇石家庄村,宁化镇化北屯村、宁化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包括管道埋设、污水处理设备安装、道路开挖与路面恢复工程。投入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0万元。

  5.健康乡村示范项目。支持健康乡村示范创建,医养结合,体育公园,健康步道等。投入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

  七、组织保障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赵亚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狄文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冀海亮担任,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制定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通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协调解决,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明确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安排、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下达资金,指导乡村振兴、发改、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交通、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资金和项目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

  (二)规范运行流程

   2023年计划实施的48个(类)项目(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类项目),实施领导组统筹协调,指挥部具体负责的运行机制。各项目依据类别(农业农村、水利、林草、乡村振兴、卫生健康、交通、环保)分别成立项目实施指挥部,指挥长为行业分管县领导,副指挥长为各项目实施负责人,指挥部设在各实施单位,成员自行抽调。各指挥部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统一发文。各项目的设计规划、手续办理、工期进度安排在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组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三)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对统筹整合资金的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体系,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明确项目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纪检、审计、财政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和监督检查。建立资金、项目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责。

  

  附件: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图解】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武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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