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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2〕70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党群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部门:

  《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庭院经济发展模式路径,持续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依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忻政办发〔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农户为基本单元,以院落为经营场所,以庭院资源向经济资源转化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持示范先行、以点连线、以线带面,逐步实现“小庭院”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充分展现我县特色发展新模式。

  二、工作目标

  克服疫情影响,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庭院经济是指立足农村所处地理位置、土壤条件、气候特点,以农户为单位,充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家庭院落、闲置房屋等资源,面向市场,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文化旅游、生产生活服务的产业形式与生产经营活动。2022年,各乡(镇)要着力打造1-2个庭院经济示范村、2-3个以上示范户,确保培育发展成熟一批庭院经济示范户、示范村,稳步实现发展规模稳中有升。到2025年,每个乡(镇)庭院经济示范村比例要达到20%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户比例要达到5%以上,庭院经济经营户和带动户人均纯收入要远远高于全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三、创新路径

  按照“农户自愿、积极引导、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的原则,发展自主创业、互助代营、龙头带动、股份合作等庭院经济模式,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参与劳务获薪金、提供场所获租金、龙头企业获利金、代管代工获酬金、股份合作获现金。

  (一)自主创业型。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申请小额信贷等金融政策倾斜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

  (二)龙头带动型。发展龙头企业+农户订单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发展庭院订单种植、养殖、加工,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促进企农合作共赢。

  (三)互助代管型。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不能在自家庭院发展庭院经济的,可通过签订庭院转租协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资源浪费。

  (四)股份合作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作用,鼓励农户以现金、技术、人力、庭院等方式入股,共同发展庭院经济。

  四、发展重点

  坚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经纪人+”“互联网+”“包保单位+”“城市食堂+”“城市人+”等多元化发展思路,拓宽订单统销、经纪人代销、电商直销、社会力量帮销、包保包销、定产定销等多形式销售渠道,促进庭院经济按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一)发展庭院特色种植。要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重点发展蔬菜、林果、花卉等特色作物,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形成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抢占市场空缺,提高种植效益。

  (二)发展庭院特色养殖。要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养殖条件,做到圈舍通风透气、采光良好,畜禽分栏、分群、分区养殖,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庭院养殖融入畜牧业健康生产体系。

  (三)发展庭院特色加工。深入挖掘开发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作坊,进行特色食品加工制作;支持发展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挖掘发展刺绣、剪纸、木雕、石刻等传统手工业;依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支持利用闲置庭院设立帮扶车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四)发展庭院特色文化旅游。积极挖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采摘园等,依托庭院促进乡村餐饮、住宿、采摘、农事体验、特色产品销售、生态康养等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探索“私人定制”模式,发展“休闲庭院”家庭服务。

  (五)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开展生活性服务经营活动。支持农户开办网店,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平台,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为经营农户增加收入。

  五、扶持举措

  (一)加大资金支持。以乡(镇)为单位谋划一批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按照程序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管理。县财政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庭院经济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对发展庭院经济人均收入达2000元以上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同时,动员社会资本投入庭院经济发展,促进共同发展。

  (二)加强金融支持。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申请小额贷款用于发展庭院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创业贷款,支持庭院经济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庭院经济特色险种,提升庭院经济风险保障水平。

  (三)强化人才支持。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庭院经济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庭院经济技术队伍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配备技术人员,为庭院经济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做好各个环节的的技术指导。强化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抓好庭院经济种植、养殖、农作物秸秆加工转化、体闲农业等技术推广活动。做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动物防疫监督,维护农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庭院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四)加大消费帮扶。创新“校农结合”“农超结合”“农企结合”等方式,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等作用,围绕庭院经济生产、加工、贮藏、运销各个环节,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将种养、加工、销售等与电子商务服务有机结合,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抓好产销对接。

  六、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发展庭院经济的重要性,切实把发展庭院经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组建庭院经济发展工作专班,专项抓好庭院经济建设。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加强指导和服务,实施好各项惠农政策,有效解决庭院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庭院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抓好规划布局。各乡(镇)注重优化庭院结构,要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结合,与庭院绿化美化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布局,合理制定庭院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乡村两级要立足当地自然资源条件,结合市场需求,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的原则,精心选择发展项目,充分利用房前屋后一切能够利用的自然资源、环境条件和庭院空间,以农户为发展主体,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快速推进庭院经济发展。

  (三)强化分类指导。要在广泛开展调研和摸底的基础上,各乡(镇)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产业模式的庭院经济农户进行分类指导,对有意愿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给予资金和技术服务;对有一定经营基础的农户,引导帮助完善思路、健全管理、规范发展、提升效益。对生产经营管理好、技术水平高、经营效益佳的庭院经济农户,在项目、资金、技术、服务上给予重点支持和奖补,促进其发展壮大,建成典型示范户。

  (四)开展动态考核。县级将发展庭院经济工作情况纳入巩固衔接年度考核中,对庭院经济组织有力、发展迅速、带动效果好的乡(镇)给予表扬,在衔接资金分配上予以适当倾斜支持。各乡(镇)要制定各自的庭院经济考核办法,动态认定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并予以一定奖励补贴;按年度进行动态考评核验,对验收通过且发展较好的予以补贴激励,对运营效果不好甚至运营停滞的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取消授牌,暂停发放补贴。

  (五)加大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宣传发展庭院经济的扶持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通过注册商标,打造优良品牌,加大宣传,提升本区域庭院经济的知名度。

  附件: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专班

 

  

  附件

  宁武县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专班

  组    长:冀海亮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刘成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智林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丁建生 县工信局局长

            闫  鹏 县文旅局局长

            亢奋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永岗 县直属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温  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  燕 县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红光 县工信局副局长

            陈喜文 县文旅局副局长

            王双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常吉红 县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

            杜振东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朱建峰 薛家洼乡乡长

            于  鑫 阳方口镇镇长

            隆鹏飞 凤凰镇镇长

            郭  伟 余庄乡乡长

            毕俊红 东寨镇镇长

            陈彦峰 涔山乡乡长

            乔建光 宁化镇镇长

            张  芳 西马坊乡乡长

            白永胜 石家庄镇镇长

            谭子硕 迭台寺乡乡长

            贾  敏 怀道乡乡长

            冯春兰 东马坊乡乡长

            裴秀峰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干事

            赵  伟 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干事

            谷彦军 县工信局商务股长

            杨文华 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

            董武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常建铭 县直属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冯小军 县融媒体中心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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