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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7232 | |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22〕61号 | 成文时间:2022-08-15 |
发文机关: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 主题词: |
标题: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采矿证过期已关闭石料厂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矿产 | 发布日期:2022-08-16 |
时间:2022-08-16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2〕61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采矿证过期已关闭
石料厂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宁武县采矿证过期已关闭石料厂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抓好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采矿证过期已关闭石料厂
综合整治方案
针对国家非煤矿山督导组检查反馈我县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决定对采矿许可证过期已经关闭的石料厂进行彻底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国家督导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对停产非煤矿山监管力度差,对采矿证过期矿谁来管,非煤矿山明显不规范,执法队伍建设差、装备差,不能精准执法等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联动起来,统筹安全管理,停矿不停管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把压力变成动力,过期非煤矿、长期停产非煤矿年内必须彻底整治关闭,消除安全隐患。”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综合整治领导组。
组 长:赵亚峰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狄文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国伟 县政府副县长
王 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增海 县应急局局长
王志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侯清云 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局长
隋贤荣 县林业局局长
仝大鹏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李志效 县能源局局长
孙成英 县卫健体局局长
巩俊峰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建峰 薛家洼乡乡长
于 鑫 阳方口镇镇长
隆鹏飞 凤凰镇镇长
郭 伟 余庄乡乡长
毕俊红 东寨镇镇长
弓伟才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王志荣(兼),副主任由各牵头部门分管副职担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处置关闭整治过程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及时汇总上报整治情况。
三、职责分工
由于非煤矿山关闭企业整治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经县政府研究,根据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具体包联领导和牵头部门及责任人如下:
(一)县应急局牵头,薛家洼乡配合整治宁武县奥峰石料开采有限责任公司、宁武县鸿运建材有限公司、宁武县宁兴石料厂。
包联领导:狄文俊;责任人:胡增海、朱建峰。
(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宁武分局牵头,阳方口镇配合整治宁武县玉喜石料开采有限公司、忻州市永信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包联领导:王 强;责任人:侯清云、于 鑫。
(三)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凤凰镇配合整治宁武县恒基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包联领导:张国伟;责任人:王志荣、隆鹏飞。
(四)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东寨镇配合整治宁武县东寨镇生银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包联领导:张国伟;责任人:王志荣、毕俊红。
(五)县林业局牵头,余庄乡配合整治宁武县晋鑫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厂、宁武县鑫源石料厂。
包联领导:张国伟;责任人:隋贤荣、郭 伟。
四、整治内容
(一)清理所有机械设施设备、清理存料;
(二)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三)彻底消除采矿区边坡、排土场等安全隐患;
(四)遣散石料厂看守人员;
(五)切断供电电源,并拆除线路设施设备;
(六)按照环评方案进行修复治理;
(七)对损毁林地进行恢复整治;
(八)整治其他方面。
五、具体要求
(一)强化站位,统筹推进。各有关乡镇、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非煤矿山综合整治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重点工作来抓,既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又要合力协调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标准,依法整治。各职能部门要会同有关乡镇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摸排矿区现状,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格执行标准,强有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工作务必于2022年11月底完成,12月初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完成验收工作。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政府包联领导要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倒排工期进度,加快整治进度。对推进缓慢、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部门,全县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并启动问责。
附件:宁武县关闭石料厂综合整治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