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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武县“深化普惠金融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来源:宁武县人民政府网

  

  宁政办发〔2022〕53号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武县“深化普惠金融 助力乡村

  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办、局,县直各相关单位:

  《宁武县“深化普惠金融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武县“深化普惠金融 助力乡村振兴”

  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22〕1号)文件精神,从根本上巩固农商银行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全面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地方银行,充分发挥宁武农商银行在乡村振兴战略的金融支撑作用,建立与全县经济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全县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全县金融服务满意度,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信贷转型提质增效为总目标,抢抓优先发展农村战略机遇,通过开展“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金融资源、金融人才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机融合,打通金融服务“三农”的“最后一公里”,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方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深化普惠金融 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具体如下:

  组 长:冀海亮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贾智林 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刘成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王润平 中国人民银行宁武县支行行长

         张志华 忻州银保监分局宁武监管组组长

         张平生 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高培荣 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孙跃平 宁武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深化普惠金融助力 乡村振兴”日常事务和协调联系,办公室设在宁武农商银行,办公室主任由高培荣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孙跃平担任,成员由农商行抽调专人组成。各乡镇、各部门及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脱贫人口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金融精准帮扶贷款较年初持续增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措施得力,保持队伍总体稳定。

  (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类:每年涉农贷款净增2.5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净增0.75亿元,绿色信贷净增0.2亿元;行政村授信覆盖面达到100%,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创建为信用村;农户评级授信覆盖面达到70%以上。

  (三)提升金融服务类:乡村振兴主题卡发卡量持续增长;农村地区客户及账户数量持续增长;金融综合服务站点布局持续优化,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四、行动重点

  (一)细化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1.持续推动金融服务网格化建设。按照“不遗漏、全覆盖”的原则,以“网格化营销”为载体,通过“上门宣传、上门营销” 等主动服务,不断增加客户黏性,让广大客户提高对农商行的认可,使银行与客户关系更贴近、融资对接更直接。同时,以网格为依托,充分发挥金融综合服务站和电子银行的作用,根据乡村振兴各领域不同需求,及时提供信贷、结算等全方位“零距离”金融服务,基本满足乡村振兴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2.下沉服务重心助力乡村振兴。立足做小做精做优,进一步下沉服务重心,始终将“整村授信”工程作为推动业务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稳步推进。围绕乡村精准帮扶,大力推广“脱贫人口额信贷”贴息贷款,为创业农民、市民提供创业备用金。依托“物理网点+电子银行+流动银行”等服务模式,打通普惠渠道,做优民生服务。加快推进传统金融服务的智能化改造,构建合作、共赢、开放的金融服务生态圈,建设智能化的营销、产品、服务、风控体系,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获客、活客、稳客的新型客户管理机制,逐步构建服务无所不在、创新无所不包、应用无所不能的新型服务模式,全力推动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智慧银行。

  (二)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行动

  3.保持过渡期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巩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制度流程、绩效考核、金融服务五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确保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政策支持不减、帮扶力度不减“四个不减”,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认真配合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和帮扶对象,努力满足其发展生产资金需求。

  4.持续关注脱贫人口信贷需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及时协调落实更新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名录,农商行负责落实包干责任制,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摸排脱贫人口有效信贷需求,主动上门收集脱贫人口信贷基础信息资料,全面深入广泛开展宣传,让脱贫人口了解金融政策、服务流程、产品功能。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管理,推动符合补偿条件逾期户及时启动风险补偿,努力将贷款逾期率和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促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健康发展。

  5.大力支持脱贫地区经济发展。围绕县域乡村特色产业,持续加大产业带动贷款投放力度,大力支持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能力较强的产业和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产业扶贫贷款持续增长。

  (三)实施粮食增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行动

  6.全力支持稳粮保供融资需求。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增产提质,把支持粮食安全作为服务“三农”的重中之重,满足粮食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灌溉、农具、科技等生产资金需求。大力支持粮食主产区产能提升,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的粮食种植,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持续做好“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先支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支持规模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的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支持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建设;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和特色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加大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产业链“链主企业”的金融支持。

  7.加大对农业基础支撑的金融支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措施,对耕、种、防、收、加、贮、销等粮食生产全链条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主动对接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融资需求,择优扶持一批风险可控、专注主业的粮食生产及购销企业。持续做好“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畜牧、马铃薯、设施蔬菜(食用菌)、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

  8.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围绕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对照农业产业重点项目和市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逐一摸清基本情况、信贷需求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需求对接台账,逐户管理,切实做到底清数明,精准对接,分类施策,持续加大信贷投放,真正把信贷资金用到刀刃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积极开展“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业务,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全面加强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依法依约及时履行代偿责任,有效解决各类市场主体担保难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续保续贷。

  9.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发展。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经营,探索完善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管理模式,增强金融资源承载力。支持农户融入现代农业产链发展。支持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积极构建涵盖上中下游主体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模式,引导“链主企业”将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核心企业提高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可得性。支持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围绕农业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菅销等服务,支持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实现服务集中化规模经营,推动实现农业降本增效。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大对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集体资产清晰、现金流稳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金融支持力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托“三资平台”,精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存、贷、汇等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10.做好新型农业主体金融基础服务。创建全流程的市场主体金融配套服务,在营业网点设置新增市场主体业务咨询台,公开开户结算、融资申请的基本条件、流程和承办人员联络方式,对首次开户的市场主体要及时告知办理进度;优化新市民等市场主体在账户开立、工资发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使用等方面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均等性和便利度;要加快拓展电子收付渠道,提高支付结算效率;在客户专属激励和综合营销奖励等方面,主动向新增市场主体倾斜,力争到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资料收集、评级授信和有效融资需求实现全覆盖。

  11.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范围。依托“三资平台”建设,结合乡村振兴主办银行创建活动,全面梳理政府相关资源,精准把握创新着力点,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服务模式,有效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创新抵押贷款模式。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稳妥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自然资源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资产股份等依法合规予以抵押,有效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促进农村土地资产和金融资源的有机衔接。

  (五)实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行动

  12.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深入企业、园区、商圈等小微企业聚集区,开展大宣传、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为市场主体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方案。全面加强与零售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竞争、信贷管理水平等因素,在零售企业、小微业主、个体工商户等特定人群的信用贷款额度、期限和流程上予以适当调整,充分提高产品竞争力。以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集聚区建设为契机,积极助推乡村e镇培育工作。

  13.支持“特”“优”产业发展。围绕3大省级战略、5大平台、10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立足县域“特”“优”产业布局和发展优势,明确战略定位,细分目标市场,找准服务入口,制定差异化措施,重点支持各类标杆企业、园区、项目,积极对接五大平台产业项目,加大带动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产业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密切关注10大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发展,紧盯市场需求,深挖特色优势资源潜力,创新信贷产品,简化信贷流程,做大做优全产业链金融服务。

  14.支持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要继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对接人社部门获取创业创新主体名录,筛选优质目标客户,开展常态化营销机制,扩大信贷规模,健全增信机制,切实满足自主创业农民等主体创新创业信贷资金需求,助推“一县一品牌”工程有效实施。积极对接农业农村、科技、工信等相关部门,获取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创业信贷资金投入力度,带动创业农民多渠道增收。

  15.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积极对接文旅部门,抓住旅游业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支持和推进乡村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结合我县“十四五”旅游发展规划,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前提下,对旅游旺季的旅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客户群体给予信贷支持,发放短期小额贷款。鼓励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等形式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探索采取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多种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支持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古村落、森林康养等旅游特色品牌发展。增强“乡村振兴主题卡”等银行卡产品的旅游服务和消费信贷功能,改进和提升金融服务旅游业水平。

  16.支持农业农村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篇文章,按照全省“两山七河一流域”治理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水利、水环境、水景观”三位一体,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围绕“增绿、护绿、用绿、活绿”,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修复,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利用,严格执行“限塑令”,全力创建“无废县城”,推进秸秆回收物再利用,延伸绿色产业链条。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结合绿色产业发展特点,创新、丰富符合绿色产业客户需求的信贷产品,在风险可控条件下,重点扶持农业领域绿色发展、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绿色转型等重点领域振兴。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和林业碳汇收益权等质押贷款业务,不断提高绿色信贷占比。

  (六)实施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提升行动

  17.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聚焦基础设施,补齐“三农”领域短板。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全县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设施农业、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六新”产业项目、动植物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建设工程,主动出击,对接政府、对接项目、对接企业,有效发现培育,引导信贷需求,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项目投资回报周期等情况,探索开发合适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18.持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要持续巩固优化银行卡助农取款快捷服务,引导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城乡社会保障等合作共建,助推支付结算从服务农民生活向服务农业生产、农村生态有效延伸。通过推广“乡村振兴主题卡”等特色支付产品,助推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向县域农村下沉,着力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信贷渗透率,持续改善农村支付服务。适度探索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依托“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集中性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开展,持续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19.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数字化。持续优化农村线上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快推动小额贷款平台、移动展业平台上线推广,依托“兴农快贷”、“晋享贷”、微

  信银行、电话银行等便捷申贷程序以及手机银行、微信支付、云闪付等移动支付的普及应用,拓宽获客渠道,提高办贷效率。通过整村授信,有效收集、整合涉农主体信用信息,以背靠背评议以及科技手段的逐步应运,进一步提高客户风险识别能力,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积极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大金融场景生态平台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农村客户衣、食、住、行等高频生活场景,加快与社保、医疗、交通、缴费等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多业态、多场景金融渠道服务体系。

  (七)实施信用工程建设提升行动

  20.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创建信用工程的经验教训,巩固成果,因地制宜提升信用户评定、信用村(市场、社区、商场)、信用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质效。以“整村授信”“网格化营销”等方式,合理收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市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信息资料,完善信用档案,加快推进高质量授信,提升用信覆盖面。持续引深“万名客户经理进村入户”活动,结合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依托“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全面开展对辖区内农户、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市场主体的调查评级授信工作,加大对诚实守信、经营良好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等各类信用贷款,切实推动全系统信用贷款占比显著提高、获得信用贷款户数显著增加。

  21.提升农村地区诚信文化氛围。围绕“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根据地方政府诚信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共建”优势,积极引入“四议两公开”、村民积分制等模式,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信用评价标准,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差异化融资定价。结合评级授信工作,深入持久开展“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围绕“三农”金融政策、服务“三农”金融产品以及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通过网点宣传、网络宣传、媒体宣传、户外宣传、特色宣传等方式,增强农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了解,实行黑名单、灰名单、白名单之间动态调整标准,提升金融服务与“三农”的融合度,继续办好“金融夜校、农信大讲堂”等公益活动,共推普惠金融,共树文明乡风,把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真正落到农村、农业和农民。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宁武农商行现场对试点村颁发“信用村”牌匾,宣读整村授信情况。安排部署“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召开宁武县“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启动会,县乡村振兴局与宁武农商银行签订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向宁武农商银行颁授“乡村振兴主办银行”牌匾。

  (二)全面实施阶段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全员大走访为基础,以党建联盟为纽带,围绕“细化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粮食增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提升、信用工程建设提升”七项专项行动,通过会议推动、考核通报、约谈督导等方式,定期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经验、分析原因、补齐短板、提高质效,持续推动“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有效实施,确保服务乡村振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三)总结阶段

  全面系统总结“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推进情况;按季提炼相关成功案例、经验做法和创新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对创优全县金融生态环境、提升社会诚信意识、推动全县“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积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主动融入“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动此项工作纵深发展。

  (二)落实责任。创新设立“党建三级联盟”,强化党建引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要创设党委协作联盟。各银行党委与当地组织、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党建联盟,党委成员兼职金融顾问,积极宣传金融政策,全面掌握我县乡村振兴。二要创设支部共建联盟。安排部署分支机构党支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开展党建联盟,分支机构负责人兼任金融助理,积极对接我县农业农村重点项目、涉农企业(组织),了解信贷需求,满足资金需要。三要创设党员互助联盟。积极号召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与工作所在地辖区的农村、社区党委(支部)开展党建联盟,争当金融专员、惠民政策宣传员、金融风险防控员、普惠金融服务员、信用建设推广员,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农户、居民以及新市民的信贷需求,及时反馈,跟踪对接,充分满足农户、居民以及新市民的合理生产、生活资金需要。

  (三)持续推进。要建立长效机制,用好用活政策,巩固行动成果,针对我县实际需求持续研发金融产品,广泛开展“深化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宣传活动,围绕“三农”金融政策、服务“三农”金融产品以及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知识,增强农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了解,提升金融服务与“三农”的融合度,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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